主旨:敬請轉知所屬會員協助代尋合適之會所,請 查照。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3月6日
發文字號:房仲全聯榮字第101041號
說明:
一、本會自成立以來屢經搬遷,造成諸多不便,為求治久安永續發展,以利會務穩健經營,經本會第6屆第4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通過購置會所案。
二、有關購置會所之基本要件如后:
1.台北市。距捷運站(己通車)走路不超過10分鐘為限。
2.約80〜100坪間之大樓,總價:新台幣3,000萬元以下。
3.糾紛中之物件請勿提供。
三、歡迎各公會所屬會員公司踴躍提供物件,凡提供物件資料者由本會看屋小組先行查核後(符合本會需求之條件),提交本會購置會所決策小組決議。
四、徜有合適之場所,煩請詳填具下列表格傳真02-23582536至全聯會並請來電02-23582535確認,本案聯絡人:翁江源秘書長。
五、本次通知收件日:101年3月31日止。
檔案下載(101041函購置會所(協助尋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