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拔本會107年度模範勞工,詳如說明,歡迎符合資格會員踴躍報名、來電索取申請書。
說明:
一、選拔資格
1、本會會員入會滿3年以上,並依照本會章程規定,確實履行義務,且品德良好者為限。
2、從事本業3年以上者,敦品勵行,堅守本業者。
3、曾於本會、臺中市政府、聯合會、全國榮膺為模範勞工者,不得重覆表揚。
二、申請辦法:
1、填具申請書乙份【工會印製,為響應節能減碳政策,需表格者,請來電索取,工會立即郵寄到府】。
2、兩吋相片3張(請將資料備齊後,郵寄或送交本會)。
三、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107年10月31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四、選拔名額:本會評選10名,並於108年會員代表大會接受表揚。
台中市不動產經紀人職業工會
04-35016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