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會訊息 » 2015台灣旅館節全國旅館盃餐旅服務競賽計畫書

 

『緣起』

  提升台灣旅館業服務水準與專業形象於餐飲房務之競爭力,使台灣各旅館業者不僅了解餐飲禮節房務流程以及知識,
藉由此活動讓從業人員能將知識活用於實務中,使參賽者觀摩服務技巧與速度發揮潛在能力。
 

一、餐旅服務競賽裁判會議 

1.時間:104年10月23日(星期五)上午11:00。 

2.地點: 溪頭妖怪村(南投縣鹿谷鄉內湖村興產路2-3號)

3.出席人員:已受邀請之評審裁判及主辦單位 

4.場地規畫當天使用工具討論請裁判表實地勘查可行性。

5.討論若遇突發狀況替代方案。
 

二、餐旅服務競賽領隊會議 :職業社會組、大專學院組、高中職校組

1.時間:104年10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00。 

2.地點: 溪頭妖怪村(南投縣鹿谷鄉內湖村興產路2-3號)

3.出席人員:裁判長及已報名參賽團體之領隊及參賽代表。

4.討論場地使用器具並請參賽人員代表實地勘查。

5.參賽代表實際操作工具統一規格並載明長寬高。

6.參賽代表提問並請裁判長即席回復。

7.當日比賽流程順序說明(如單位不出席以會議資料郵寄開會紀錄說明)
 

三、選手之夜歡迎晚會

1.時間:104年11月16日(星期一)。 

2.地點: 溪頭妖怪村(南投縣鹿谷鄉內湖村興產路2-3號)

3.出席人員:全國各縣市旅館人員已報名參賽人員。

4.迎新會議參賽人員自我介紹。

5.場地介紹與參賽人員練習。

6.參賽人員餐敘聯誼。

7.參賽人員聯歡晚會。

 

四、托盤競賽規則

(一)活動主旨 

  提升台灣旅館業服務水準與專業形象,以提升未來於餐飲之競爭力。 

(二)內容 

1.時間:104年11月17日(星期二)。 

2.地點: 溪頭妖怪村(南投縣鹿谷鄉內湖村興產路2-3號)

3.參加資格: 全國各縣市旅館業從業人員。 

4.機制:每項報名低於人數6 組以下取消比賽

(三)獎勵 

    在職從:

1.第一名獎金10,000元 獎盃一座 獎狀一張。 

2.第二名獎金6,000 元 獎盃一座 獎狀一張。 

3.第三名獎金3,000 元 獎盃一座 獎狀一張。 

4.其他特殊獎項:獎金2,000元、獎盃一座、獎狀乙張。(共3組)

大專學院、高中職校組:

1.第一名獎金8,000元 獎盃一座 獎狀一張。 

2.第二名獎金5,000 元 獎盃一座 獎狀一張。 

3.第三名獎金2,000 元 獎盃一座 獎狀一張

4.其他特殊獎項:獎金2,000元、獎盃一座、獎狀乙張。(共3組)

(四)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以大會現場說明或公佈為主。 

(五)比賽細則及注意事項: 

1.注意事項: 

(1)競賽賽程由主辦單位統一分配競賽場次,不得更動,除特殊狀況,

  (與其它近競賽項目時間衝突等)並經由大會裁判長同意始可更動

  出賽順序。 

(2)競賽之設備、器具、材料均由大會提供。 

(3)比賽流程: (來回距離 50公尺) 

  選手依照order 單內容準備托物→放入托盤定位→托盤上手→持托

  盤直行前進,遇折返線返回原點,並完成當日公告之統一指令動作。

  穿著標準服裝(請參考餐旅服務技術士技能檢定服裝相關規定)。 

(4)參賽人員應於比賽前詳閱本規範相關內容,以避免違規或操作錯誤

  事情發生。

(5)參賽人員須注意安全,預防意外事故發生 

(6)參賽人員請於比賽當日之指定時間到達會場「報到檢錄處」辦理報到

  手續,依服務人員安排選手休息準備區等候。

(7)報到時請自我介紹姓名飯店名稱及職銜並遞交名片。 

(8)報到完畢後,由裁判長宣布注意事項,宣佈比賽開始。 

(9)參賽人員遲到15 分鐘以上為報到者以棄權論,報到後可離開會場,

  唯出賽前需回至會場,裁判長賽前點名未到者以棄權論。 

(10)比賽中不得與其它參賽人員交談、代表人或托人操作等違規行為,

  否棄權論。

(11)計時結束時,應立即停止所有操作。 

(12)離場時,不得攜帶任何東西出場。 

(13)不得攜帶任何電子通信設備進場,否則以棄權論。 

(14)未盡事項,依大會裁判組裁決辦理。 

(15)服儀不標準者,不接受報到。 

(16)order 單內容:(盤子圓形外緣35公分面32公分,內置啤酒、礦泉水各1瓶;高腳杯、水杯各2杯共6件,不事先發工具,請各領隊自行上網查看照片準備與練習,杯內裝水約8分滿。)

2.競賽程序: 

(1)聞哨音,即計時開始。 

(2)選手依照order 單內容準備托物→放入托盤定位→托盤上手→持托盤

  直行前進,遇折返線返回原點。(來回距離 50公尺) 

(3)選手依序完成〈6件托物〉 

(4)選手抵達終點後放下托盤及計時終了。 

(5)依照評分標準計分。 

3.評分標準: 

(1)計時:由裁判長口令開始計時,至參賽選手舉手表示完成為止。 

(2)缺失扣分:裁判檢視操作過程及完成後結果,缺失處予以扣分。 

4.成績計算: 

滿分100 分,每位選手接受3 位裁判評分,以3 份成績平均分數為名次排序依據。

5.同分參酌: 

操作時間短者勝出,如果相同名次並列。 

 

6 成績評分標準說明: 

評分項目&佔比

說明

儀態儀容20%

依參賽者整體造型為評分標準‧請著正式服裝並配掛餐巾儀態表現是否端正。

托盤姿勢及平穩度、現場公告統一指令 50%

托盤拿法、取物姿勢是否符合規定,行進中的平穩度,水是否溢出掉落、打破,盤內墊有紙巾。

完成指令完成度

安全與衛生 10%

需維持餐具之整潔度。

完成時間 20%

競賽完成之時間〈可快步,不可跑步〉。

成績計算:採缺失扣分,評審依照操作過程及完成後結果,缺失處予以扣分;其中完成時間分數以全體參賽者成績排序按順序給分,依照各評分項目佔比計分,總分最高者即為優勝。 

 

(六)附則 

1.競賽賽程由主辦單位統一分配競賽場次,所有參賽者不得異議。 

2.參賽選手如有不符合規定之人員出賽時,一經發現或經檢舉屬實者,

 即取消該隊繼續比賽之權利,其與賽成績不予計算。 

3.發生選手資格之申訴,當場檢查後,由大會查詢該選手之身分。 

4.比賽期間所有參賽選手應隨身攜帶身分證件,以便查核。 

5.各場比賽如欲特殊情形,比賽與否由裁判會同大會裁定。 

6.被取消資格或棄權中途退出比賽之選手,其與賽成績不與計算,亦不

 列入名次。

7.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者,得由大會修正公佈之。 

8.大會有權決定比賽時間是否提早或延後舉行,以便活動順利進行。

 

五、整床競賽規則

 

(一)活動主旨: 為了使台灣各旅館業者不僅了解房務流程以及知識,藉由此活動讓從業人員能將知識活用於實務中,參考丙級房務考證之相關資料,也藉由比賽過程中使參賽者發揮潛在能力、服務技巧與速度。

(二)內容: 

1.時間:104年11月17 日(星期二)。 

2.地點: 溪頭妖怪村(南投縣鹿谷鄉內湖村興產路2-3號)

3.參加資格:全國各縣市旅館業從業人員(2人1組,不限年齡)。 

4.機制:每項報名低於人數6 組以下取消比賽。 

(三)獎勵方法:

    在職從:

1.第一名獎金10,000元 獎盃一座 獎狀一張。 

2.第二名獎金6,000 元 獎盃一座 獎狀一張。 

 

3.第三名獎金3,000 元 獎盃一座 獎狀一張。
4.其他特殊獎項:獎金2,000元、獎盃一座、獎狀乙張。(共3組)

 

 大專學院、高中職校組:

1.第一名獎金8,000元 獎盃一座 獎狀一張。 

2.第二名獎金5,000 元 獎盃一座 獎狀一張。 

3.第三名獎金2,000 元 獎盃一座 獎狀一張

4.其他特殊獎項:獎金2,000元、獎盃一座、獎狀乙張。(共3組)

(四)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以大會現場說明或公佈為主。 

(五)比賽細則及注意事項: 

1.注意事項: 

(1)競賽賽程為鋪床作業,比賽順序由大會排定,不得更動,除特殊狀況(與其它競賽項目時間衝突等)並經由大會裁判長同意始可更動出賽順序。 

(2)競賽之設備、工具、材料均由大會提供,參賽人員需穿著各飯店標準制服,

   並完成當日公告之指令動作。請參考餐服技術士技能檢定服裝相關規定。 

(3)參賽選手應於比賽前詳閱本規範相關內容,以避免違規或操作錯誤事項發生。

(4)參賽選手需注意安全,預防意外事故發生。 

(5)參賽選手請於比賽當日之指定時間到達會場報到檢錄處辦理報到手續,並依服務人員安排選手休息準備區等候。 

(6)報到時請自我介紹姓名飯店名稱及職銜並遞交名片。 

(7)報到完畢後,由裁判長宣佈注意事項,宣佈比賽開始。 

(8)參賽選手遲到15 分鐘以上未報到者以棄權論,報到後可離開會場,唯出賽前需回至會場,服務人員賽前點名未到者以棄權論。 

(9)比賽中不得與其它參賽者交談、代表人或託人操作等違規行為,否棄權論。 

(10)計時結束時,應立即停止所有操作。 

(11)離場時,不得攜帶任何東西出場。 

(12)不得攜帶任何電子通信設備進場,否則以棄權論。 

(13)未盡事項,依大會裁判裁決辦理。

 

2.競賽項目: 

(1)兩雙人床,尺寸規格:床5*6.2床單7*8,棉被、單7*7,枕頭、套60*40*10 

  床單由本會提供,請各參賽者加強練習以備參賽。 

 

 3.競賽程序: 

(1)進場時,至工作服務車前預備。 

(2)聽裁判口令,計時開始。 

(3)床舖鋪設需完成: 

 

 

a. 衛生清潔墊鋪設(四角之鬆緊帶應勾入床墊下)。 
b. 第一層床單鋪設(四角應摺入床墊下)。 
c. 羽毛被摺入床墊下。
d. 枕頭鋪設(雙人床兩顆,開口朝中央)。 
備註:工作服務台備品---衛生清潔墊、床單、羽毛被、枕頭、枕頭套。 

  

 

4.評分標準:                           

(1) 計時:由裁判口令開始計時,至參賽選手舉手表示完成為止。

(2) 缺失加秒:裁判檢視操作過程及完成後結果,缺失處予以加秒。

 

5.成績計算: 

完成時間加上缺失加秒時間,總時間最短者優勝,若為同分,操作時間短者勝出。如果相同,名次並列。

 

6.成績評分標準: 

(1)職業道德衛生與安全: 

1.冒名頂替者。

2.有作弊事實者。

3.故意毀壞測驗場所機具、物料者。

4.擅離試場或自行變換檢定崗位,不聽勸告者。

5.未考慮工作安全、釀成災害者。

6.未遵守大會規定,經勸導無效者。

7.有吸煙、嚼檳榔、嚼口香糖等情形者。

8.有辱罵裁判人員之情形者。

9.留長指甲超出指肉、未保持指甲之清潔與衛生者。

10.未摘除手上之裝飾物品者(如手鍊、戒指、佛珠等等)。

11.服裝儀容未依規定者。

12.與人相互交談者。

 

 

(2)成績標準說明: 

 
評分項目&佔比
說        明
1
服裝及儀容10%
依參賽者整體造型為評分標準‧請著飯店正式服裝。
2
整床速度及現場公告統一指令50%
整床鋪設符合規定,平穩美觀,速度得宜
完成指令完成度
3
美觀平整默契安全與衛生 30%
依照標準完成鋪設,維持鋪床過程安全及衛生事項。
4
完成時間  10%
競賽完成之時間迅速得宜。

  

 

(六)附則: 

1.比賽賽程經由抽籤排定後,所有參賽者不得異議。 

2.參賽者如有不符規定之項目時,一經發現或經檢舉屬實者,即取消該繼續比賽之權利,其已賽成績不予計算。 

3.發生選手資格之申訴,當場檢查後,由大會查詢該選手之身分。 

4.比賽期間所有參賽選手應隨身攜帶身分證,以便查核。 

5.各場比賽如遇特殊情形,比賽與否由裁判會同大會裁定。 

6.被取消資格或棄權中途退出比賽之選手,其與賽成績不予計算,亦不列入名次。

7.大會有資格決定比賽的時間是否提早或延後舉行,以便活動可以順利進行。

 

六、2015台灣各旅館行銷推廣會

(一)活動主旨: 透過參與活動的旅館業者,搭配周邊農特產品及寢具業者辦理之行銷推廣活動,讓參與活動的旅客也能瞭解全台的優質住宿與農特產品,進而口耳相傳讓更多的國內外旅客來台灣住宿旅遊。

(二)活動摘要:

1.時間:104年11月17 日(星期二)。 

2.地點: 溪頭妖怪村(南投縣鹿谷鄉內湖村興產路2-3號)

3.內容:各參加業者於會場展示台灣各旅館及觀光旅遊資訊、南投旅館摺頁及農特產品,並提供住宿、就業媒合服務、旅遊及產品等諮詢。 

 

七、相關制定活動時間流程表

一、餐旅服務競賽裁判會議 –高昇會議室

1.時間:104年10月23日(星期五)上午11:00。

2.地點: 溪頭妖怪村(南投縣鹿谷鄉內湖村興產路2-3號)

 

二、餐旅服務競賽領隊會議 –高昇會議室

1.時間:104年10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00。

2.地點: 溪頭妖怪村(南投縣鹿谷鄉內湖村興產路2-3號)

 

三、選手之夜歡迎晚會

1.時間:104年11月16日(星期一)下午18:00餐敘聯歡晚會。 

2.地點: 溪頭妖怪村(南投縣鹿谷鄉內湖村興產路2-3號)

 

四、2015台灣旅館節全國旅館盃餐旅服務競賽活動流程

 1.時間:104年11月17日(星期三)上午09:00至下午17:00。 

2.地點: 溪頭妖怪村(南投縣鹿谷鄉內湖村興產路2-3號)

 

2015台灣旅館節全國旅館盃餐旅服務競賽活動流程表

08:30~09:00   

參賽隊伍、選手報到、比賽場地開放選手參觀

09:00~09:20   

2015台灣旅館節全國旅館盃餐旅服務競賽說明

09:30~10:30

迎賓儀式、開幕活動、揭幕儀式

10:40~12:00

上午整床競賽、托盤競賽進行

12:00~13:00

午間餐敘、自行參觀溪頭好風光

13:00~14:00

活動表演、下午整床競賽、托盤競賽活動

14:00~17:00

相關系列閉幕式、頒獎、活動結束、賦歸

~期待再~

 

檔案下載(2015台灣旅館節全國旅館盃計畫書.doc) 

檔案下載(2015全國旅館盃餐旅服務競賽-在學組報名表.doc)
 檔案下載(2015全國旅館盃餐旅服務競賽-在職組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