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起』
提升台灣旅館業服務水準與專業形象及於餐飲、房務之競爭力,使台灣各旅館業者不僅了解餐飲禮節房務流程以及知識,
藉由此活動讓從業人員能將知識活用於實務中,使參賽者觀摩服務技巧與速度發揮潛在能力。
一、餐旅服務競賽裁判會議
1.時間:104年10月23日(星期五)上午11:00。
2.地點: 溪頭妖怪村(南投縣鹿谷鄉內湖村興產路2-3號)
3.出席人員:已受邀請之評審裁判及主辦單位
4.場地規畫當天使用工具討論請裁判表實地勘查可行性。
5.討論若遇突發狀況替代方案。
二、餐旅服務競賽領隊會議 :職業社會組、大專學院組、高中職校組
1.時間:104年10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00。
2.地點: 溪頭妖怪村(南投縣鹿谷鄉內湖村興產路2-3號)
3.出席人員:裁判長及已報名參賽團體之領隊及參賽代表。
4.討論場地使用器具並請參賽人員代表實地勘查。
5.參賽代表實際操作工具統一規格並載明長寬高。
6.參賽代表提問並請裁判長即席回復。
7.當日比賽流程順序說明(如單位不克出席以會議資料郵寄開會紀錄說明)
三、選手之夜歡迎晚會
1.時間:104年11月16日(星期一)。
2.地點: 溪頭妖怪村(南投縣鹿谷鄉內湖村興產路2-3號)
3.出席人員:全國各縣市旅館人員已報名參賽人員。
4.迎新會議參賽人員自我介紹。
5.場地介紹與參賽人員練習。
6.參賽人員餐敘聯誼。
7.參賽人員聯歡晚會。
四、托盤競賽規則
(一)活動主旨
提升台灣旅館業服務水準與專業形象,以提升未來於餐飲之競爭力。
(二)內容
1.時間:104年11月17日(星期二)。
2.地點: 溪頭妖怪村(南投縣鹿谷鄉內湖村興產路2-3號)
3.參加資格: 全國各縣市旅館業從業人員。
4.機制:每項報名低於人數6 組以下取消比賽
(三)獎勵
在職從業員組:
1.第一名獎金10,000元 獎盃一座 獎狀一張。
2.第二名獎金6,000 元 獎盃一座 獎狀一張。
3.第三名獎金3,000 元 獎盃一座 獎狀一張。
4.其他特殊獎項:獎金2,000元、獎盃一座、獎狀乙張。(共3組)
大專學院、高中職校組:
1.第一名獎金8,000元 獎盃一座 獎狀一張。
2.第二名獎金5,000 元 獎盃一座 獎狀一張。
3.第三名獎金2,000 元 獎盃一座 獎狀一張
4.其他特殊獎項:獎金2,000元、獎盃一座、獎狀乙張。(共3組)
(四)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以大會現場說明或公佈為主。
(五)比賽細則及注意事項:
1.注意事項:
(1)競賽賽程由主辦單位統一分配競賽場次,不得更動,除特殊狀況,
(與其它近競賽項目時間衝突等)並經由大會裁判長同意始可更動
出賽順序。
(2)競賽之設備、器具、材料均由大會提供。
(3)比賽流程: (來回距離 50公尺)
選手依照order 單內容準備托物→放入托盤定位→托盤上手→持托
盤直行前進,遇折返線返回原點,並完成當日公告之統一指令動作。
穿著標準服裝(請參考餐旅服務技術士技能檢定服裝相關規定)。
(4)參賽人員應於比賽前詳閱本規範相關內容,以避免違規或操作錯誤
事情發生。
(5)參賽人員須注意安全,預防意外事故發生
(6)參賽人員請於比賽當日之指定時間到達會場「報到檢錄處」辦理報到
手續,依服務人員安排選手休息準備區等候。
(7)報到時請自我介紹姓名飯店名稱及職銜並遞交名片。
(8)報到完畢後,由裁判長宣布注意事項,宣佈比賽開始。
(9)參賽人員遲到15 分鐘以上為報到者以棄權論,報到後可離開會場,
唯出賽前需回至會場,裁判長賽前點名未到者以棄權論。
(10)比賽中不得與其它參賽人員交談、代表人或托人操作等違規行為,
否棄權論。
(11)計時結束時,應立即停止所有操作。
(12)離場時,不得攜帶任何東西出場。
(13)不得攜帶任何電子通信設備進場,否則以棄權論。
(14)未盡事項,依大會裁判組裁決辦理。
(15)服儀不標準者,不接受報到。
(16)order 單內容:(盤子圓形外緣35公分面32公分,內置啤酒、礦泉水各1瓶;高腳杯、水杯各2杯共6件,不事先發工具,請各領隊自行上網查看照片準備與練習,杯內裝水約8分滿。)
2.競賽程序:
(1)聞哨音,即計時開始。
(2)選手依照order 單內容準備托物→放入托盤定位→托盤上手→持托盤
直行前進,遇折返線返回原點。(來回距離 50公尺)
(3)選手依序完成〈6件托物〉
(4)選手抵達終點後放下托盤及計時終了。
(5)依照評分標準計分。
3.評分標準:
(1)計時:由裁判長口令開始計時,至參賽選手舉手表示完成為止。
(2)缺失扣分:裁判檢視操作過程及完成後結果,缺失處予以扣分。
4.成績計算:
滿分100 分,每位選手接受3 位裁判評分,以3 份成績平均分數為名次排序依據。
5.同分參酌:
操作時間短者勝出,如果相同名次並列。
6 成績評分標準說明:
評分項目&佔比 |
說明 |
儀態儀容20% |
依參賽者整體造型為評分標準‧請著正式服裝並配掛餐巾儀態表現是否端正。 |
托盤姿勢及平穩度、現場公告統一指令 50% |
托盤拿法、取物姿勢是否符合規定,行進中的平穩度,水是否溢出掉落、打破,盤內墊有紙巾。 完成指令完成度 |
安全與衛生 10% |
需維持餐具之整潔度。 |
完成時間 20% |
競賽完成之時間〈可快步,不可跑步〉。 |
成績計算:採缺失扣分,評審依照操作過程及完成後結果,缺失處予以扣分;其中完成時間分數以全體參賽者成績排序按順序給分,依照各評分項目佔比計分,總分最高者即為優勝。
(六)附則
1.競賽賽程由主辦單位統一分配競賽場次,所有參賽者不得異議。
2.參賽選手如有不符合規定之人員出賽時,一經發現或經檢舉屬實者,
即取消該隊繼續比賽之權利,其與賽成績不予計算。
3.發生選手資格之申訴,當場檢查後,由大會查詢該選手之身分。
4.比賽期間所有參賽選手應隨身攜帶身分證件,以便查核。
5.各場比賽如欲特殊情形,比賽與否由裁判會同大會裁定。
6.被取消資格或棄權中途退出比賽之選手,其與賽成績不與計算,亦不
列入名次。
7.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者,得由大會修正公佈之。
8.大會有權決定比賽時間是否提早或延後舉行,以便活動順利進行。
五、整床競賽規則
(一)活動主旨: 為了使台灣各旅館業者不僅了解房務流程以及知識,藉由此活動讓從業人員能將知識活用於實務中,參考丙級房務考證之相關資料,也藉由比賽過程中使參賽者發揮潛在能力、服務技巧與速度。
(二)內容:
1.時間:104年11月17 日(星期二)。
2.地點: 溪頭妖怪村(南投縣鹿谷鄉內湖村興產路2-3號)
3.參加資格:全國各縣市旅館業從業人員(2人1組,不限年齡)。
4.機制:每項報名低於人數6 組以下取消比賽。
(三)獎勵方法:
在職從業員組:
1.第一名獎金10,000元 獎盃一座 獎狀一張。
2.第二名獎金6,000 元 獎盃一座 獎狀一張。
大專學院、高中職校組:
1.第一名獎金8,000元 獎盃一座 獎狀一張。
2.第二名獎金5,000 元 獎盃一座 獎狀一張。
3.第三名獎金2,000 元 獎盃一座 獎狀一張
4.其他特殊獎項:獎金2,000元、獎盃一座、獎狀乙張。(共3組)
(四)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以大會現場說明或公佈為主。
(五)比賽細則及注意事項:
1.注意事項:
(1)競賽賽程為「鋪床作業」,比賽順序由大會排定,不得更動,除特殊狀況(與其它競賽項目時間衝突等)並經由大會裁判長同意始可更動出賽順序。
(2)競賽之設備、工具、材料均由大會提供,參賽人員需穿著各飯店標準制服,
並完成當日公告之指令動作。請參考餐服技術士技能檢定服裝相關規定。
(3)參賽選手應於比賽前詳閱本規範相關內容,以避免違規或操作錯誤事項發生。
(4)參賽選手需注意安全,預防意外事故發生。
(5)參賽選手請於比賽當日之指定時間到達會場「報到檢錄處」辦理報到手續,並依服務人員安排選手休息準備區等候。
(6)報到時請自我介紹姓名飯店名稱及職銜並遞交名片。
(7)報到完畢後,由裁判長宣佈注意事項,宣佈比賽開始。
(8)參賽選手遲到15 分鐘以上未報到者以棄權論,報到後可離開會場,唯出賽前需回至會場,服務人員賽前點名未到者以棄權論。
(9)比賽中不得與其它參賽者交談、代表人或託人操作等違規行為,否棄權論。
(10)計時結束時,應立即停止所有操作。
(11)離場時,不得攜帶任何東西出場。
(12)不得攜帶任何電子通信設備進場,否則以棄權論。
(13)未盡事項,依大會裁判裁決辦理。
2.競賽項目:
(1)兩雙人床,尺寸規格:床5*6.2床單7*8,棉被、單7*7,枕頭、套60*40*10
床單由本會提供,請各參賽者加強練習以備參賽。
3.競賽程序:
(1)進場時,至工作服務車前預備。
(2)聽裁判口令,計時開始。
(3)床舖鋪設需完成:
a. 衛生清潔墊鋪設(四角之鬆緊帶應勾入床墊下)。
|
b. 第一層床單鋪設(四角應摺入床墊下)。
|
c. 羽毛被摺入床墊下。
|
d. 枕頭鋪設(雙人床兩顆,開口朝中央)。
備註:工作服務台備品---衛生清潔墊、床單、羽毛被、枕頭、枕頭套。
|
4.評分標準:
(1) 計時:由裁判口令開始計時,至參賽選手舉手表示完成為止。
(2) 缺失加秒:裁判檢視操作過程及完成後結果,缺失處予以加秒。
5.成績計算:
完成時間加上缺失加秒時間,總時間最短者優勝,若為同分,操作時間短者勝出。如果相同,名次並列。
6.成績評分標準:
(1)職業道德衛生與安全:
1.冒名頂替者。
2.有作弊事實者。
3.故意毀壞測驗場所機具、物料者。
4.擅離試場或自行變換檢定崗位,不聽勸告者。
5.未考慮工作安全、釀成災害者。
6.未遵守大會規定,經勸導無效者。
7.有吸煙、嚼檳榔、嚼口香糖等情形者。
8.有辱罵裁判人員之情形者。
9.留長指甲超出指肉、未保持指甲之清潔與衛生者。
10.未摘除手上之裝飾物品者(如手鍊、戒指、佛珠等等)。
11.服裝儀容未依規定者。
12.與人相互交談者。
(2)成績標準說明:
|
評分項目&佔比
|
說 明
|
1
|
服裝及儀容10%
|
依參賽者整體造型為評分標準‧請著飯店正式服裝。
|
2
|
整床速度及現場公告統一指令50%
|
整床鋪設符合規定,平穩美觀,速度得宜
完成指令完成度
|
3
|
美觀平整默契安全與衛生 30%
|
依照標準完成鋪設,維持鋪床過程安全及衛生事項。
|
4
|
完成時間 10%
|
競賽完成之時間迅速得宜。
|
(六)附則:
1.比賽賽程經由抽籤排定後,所有參賽者不得異議。
2.參賽者如有不符規定之項目時,一經發現或經檢舉屬實者,即取消該繼續比賽之權利,其已賽成績不予計算。
3.發生選手資格之申訴,當場檢查後,由大會查詢該選手之身分。
4.比賽期間所有參賽選手應隨身攜帶身分證,以便查核。
5.各場比賽如遇特殊情形,比賽與否由裁判會同大會裁定。
6.被取消資格或棄權中途退出比賽之選手,其與賽成績不予計算,亦不列入名次。
7.大會有資格決定比賽的時間是否提早或延後舉行,以便活動可以順利進行。
六、2015台灣各旅館行銷推廣會
(一)活動主旨: 透過參與活動的旅館業者,搭配周邊農特產品及寢具業者辦理之行銷推廣活動,讓參與活動的旅客也能瞭解全台的優質住宿與農特產品,進而口耳相傳讓更多的國內外旅客來台灣住宿旅遊。
(二)活動摘要:
1.時間:104年11月17 日(星期二)。
2.地點: 溪頭妖怪村(南投縣鹿谷鄉內湖村興產路2-3號)
3.內容:各參加業者於會場展示台灣各旅館及觀光旅遊資訊、南投旅館摺頁及農特產品,並提供住宿、就業媒合服務、旅遊及產品等諮詢。
七、相關制定活動時間流程表
一、餐旅服務競賽裁判會議 –高昇會議室
1.時間:104年10月23日(星期五)上午11:00。
2.地點: 溪頭妖怪村(南投縣鹿谷鄉內湖村興產路2-3號)
二、餐旅服務競賽領隊會議 –高昇會議室
1.時間:104年10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00。
2.地點: 溪頭妖怪村(南投縣鹿谷鄉內湖村興產路2-3號)
三、選手之夜歡迎晚會
1.時間:104年11月16日(星期一)下午18:00餐敘聯歡晚會。
2.地點: 溪頭妖怪村(南投縣鹿谷鄉內湖村興產路2-3號)
四、2015台灣旅館節全國旅館盃餐旅服務競賽活動流程
1.時間:104年11月17日(星期三)上午09:00至下午17:00。
2.地點: 溪頭妖怪村(南投縣鹿谷鄉內湖村興產路2-3號)
2015台灣旅館節全國旅館盃餐旅服務競賽活動流程表 |
|
08:30~09:00 |
參賽隊伍、選手報到、比賽場地開放選手參觀 |
09:00~09:20 |
2015台灣旅館節全國旅館盃餐旅服務競賽說明 |
09:30~10:30 |
迎賓儀式、開幕活動、揭幕儀式 |
10:40~12:00 |
上午整床競賽、托盤競賽進行 |
12:00~13:00 |
午間餐敘、自行參觀溪頭好風光 |
13:00~14:00 |
活動表演、下午續整床競賽、托盤競賽活動 |
14:00~17:00 |
相關系列閉幕式、頒獎、活動結束、賦歸 |
~期待再相會~ |
檔案下載(2015全國旅館盃餐旅服務競賽-在學組報名表.doc)
檔案下載(2015全國旅館盃餐旅服務競賽-在職組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