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席會議會員: 楊政勳、蕭廷娥、林健安、賴文仁、吳啟文、簡清廉、林志穎、邱瑞君、妙惠亞、林桂溱等 |
會議內容: 一、日 期:民國98年10月19日下午二時。(星期ㄧ) 二、地 點:南投縣鹿谷鄉森林巷12號,立德溪頭飯店。(吳理事啟文提供場地及花茶。) 三、出席人員:楊政勳、蕭廷娥、林健安、賴文仁、吳啟文、簡清廉、林志穎、邱瑞君、妙惠亞、林桂溱等。 四、主 席:林常務理事志穎 紀錄:歐麗華 五、主席致詞:林常務理事志穎致詞,本活動原邀請公會至明山辦理,因應場地及配合會員需求改於溪頭園區內辦理,日期訂於11月24日與會員大會同日舉行,為讓活動公平圓滿特召開本次裁判會議,藉去年活動評估修正競賽規則使之更臻完善。 六、討論事項:裁判長賴文仁老師主持。 1.整床部分: 床:使用1大1小:大床200cm*180cm,小床195cm*105cm 床巾:統一由立德溪頭飯店提供,並事先發一組給各領隊帶回去練習,比賽當天帶回現場使用,賽完再繳還立德溪頭飯店,未返還或污損依標價賠償。 人數:2人1組,可以分別舖床,也可2人合作。 計分:整潔儀態10%,整床速度30%,美觀平整默契30%,完成時間30%。 2.托盤部分: 工具:盤子圓形外緣35公分面32公分,內置啤酒、礦泉水各1瓶;高腳杯、水杯各2杯,統一由立德溪頭飯店提供,不事先發工具請各領隊自行準備與練習,杯內裝水約8分滿。 人數:2人1組,走25公尺長繞餐桌S型來回,共50公尺。 計分:儀容儀態30%,托盤姿勢及平穩度30%,衛生安全10%;完成時間30%。 3.如遇到下雨照常辦理,整床競賽改在茶藝館內;托盤競賽改爬樓梯來回。 七、其他事項:1.領隊會議俟報名後另擇期召開。2.進入溪頭森林遊樂區需攜帶工作證,工作證由本會印製台大實驗林蓋章當天有效。 八、散會:16:30分(林常務理事志穎請與會人員喝下午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