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會緣起 / 沿革:
立案宗旨:
以結合同業力量,協助政令推行,提高仲介公信及經營層次,加速經濟發展增進社會繁榮。
具體績效:
鑑於社會逐步繁榮與不動產買賣的興盛,從事租賃買賣房屋服務之仲介業如雨後春筍,也因為每家房仲業者經營方式不同,從業人員良莠不齊,消費者服務觀念尚未未建立,常引起房屋買賣之糾紛。
七十五年底,中華民國不動產協進會幾位深具遠見之士,如王應傑先生、方瑞生先生...等經由理事會同意,於七十六年一月廿一日成立不動產仲介委員會,並邀請王應傑先生擔任主任委員、方瑞生先生擔任副主任委員;結合國內不動產仲介業者、相關專業人士共同研究,一同為業界爭取權益,更積極設立房屋仲介商業同業公會。
七十九年初,本會逐由當時10餘家房地產業者申請成立屏東縣房仲公會。第一屆創會理事長郭炎森理事長、後歷經李復旦、劉永平理事長、林耕霆、湯泰棣(第五屆起後因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正式立法,本業正式為準法人性質,跳脫以往單純聯誼為主)、楊信華、邱益主、邱奕勝等人接任理事長。
八十八年二月,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正式立法後,依據經濟部及內政部修正之團體分類名稱,正式更名為「屏東縣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
九十一年二月四日,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正式施行後,真正落實「人必歸業」「業必歸會」的管理制度,以保障消費者交易安全,並促進不動產交易市場之健全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