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
第9屆第4次理事監事聯席會議紀錄
壹、時 間:103年10月19日(星期日)下午16時
貳、地 點:杉林溪森林遊樂區飯店主題會館3樓會議室 電話:049-261-1617
叁、出席人員: 記 錄:張總幹事光屏
理事:蔣政良、王法治、黃惠爭、林佳瑢、蘇青山、楊雅淑、梁朝順、
許玲蘭、張正順等9人。
監事:趙澤恕、黃財福、曾財和等3人。
肆、缺席人員:
理事:邱材賢、黃美惠、洪尚興、李基文、楊文國、陳泳進、李莉莉等7人。
監事:藍聰信、林國忠、張銘和等3人。
伍、主席致詞:(略)
陸、報告事項:(略)
柒、討論事項:
提案一
提案人:蔣理事長政良
案 由:103年7-9月份財務收支明細報告案。
說 明:本會103年7-9月份財務收支明細。
辦 法:各位理監事若無異議請鼓掌通過。
決 議:鼓掌通過。
提案二
提案人:王副理事長法治
案 由:本會新入會員資格審查案,請審議。
說 明:本季新入會會員#185~#187共3家。
辦 法:1.會務發展委員會排定輪值委員審核。
2.請審核入會資料;並追認准予登記入會。
決 議:鼓掌通過。
提案三
提案人:王副理事長法治
案 由:本會所屬會員權益案,請討論。
說 明:針對近日會員來電反映:屏東煒城金座管委會(102年)公告區分所有人會議不動產仲介業者標售房屋與屋主簽訂合約後必須繳交電費補助費一事為保障我會員權益公會如何因應。
決 議:為保障我會員權益並防止造成其他大樓骨牌效應,本案決議:
1.先由公會發函稅務機關就此一情形請求釋疑。
2.蒐集已經繳交代看電費收據及其他憑證。
3.請公會法規會、會發會及總幹事擇日前往屏東煒城金座管委會反映及商議解決之法。
提案四
提案人:黃常務理事惠爭
案 由:本會辦公室(專屬教育訓練場館)建置案。
說 明:請各位【參閱第5頁】。
決 議:為切實反映現有房屋市場價位行情,故決議:
1.修訂公會購置會館說明第二點第3項價位:由原先150萬元提高為250萬元以符現今市場購屋單價行情。
2.其他條件不變。並請於發函會議紀錄時一併寄出知會全體會員。
3.請各位理監事儘量於年底前尋覓蒐集適當案件資料並於下次理監事會議當中提案研討。
4.請會務人員將上述決議內容通知建館主任委員知悉。
提案五
提案人:邱常務理事材賢
案 由:本會103年度會員大會及年終尾牙舉辦案,請討論。
說 明:為求慎重、圓滿本席提出以下建議敬請各位理監事議決。
1.兩項活動合併同一天舉辦。
2.日期:舉行日期於104年1月16日(五)
3.地點:
j晶滿餐廳-屏東市瑞民路6號
k和樂餐廳-屏東市莊敬街二段110號
l富盈喜宴會館-屏東市和平路422號三者擇一
4.編組:
j節目組-負責年終尾牙晚會儀式流程、表演節目製訂規劃。
k工作組-負責場地軟硬體建置佈置、器物道具搬運。
l秘書組-負責一切文書印製發送。
m聯絡組-負責會員動員出席、來賓選定邀請。
5.工作組會報:設召集人統合排定時間,自大會(尾牙餐會)通知文書寄發起,需開3-4次各組籌備工作會報報告進度。
6.附帶:為使議事順暢本席建議第5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於12月30日(二)在屏東市舉行。
決 議:1.通過103年度會員大會及年終尾牙,兩項活動合併同一天舉辦。
2.舉行日期於104年1月16日(五)
3.地點:富盈喜宴會館-屏東市和平路422號
4.編組:
j節目組長-由王副理事長為策劃召集人。
k工作組-梁朝順理事、張正順理事共為召集人。
l秘書組-由總幹事負責文書、庶務工作。
m聯絡組-對內召集由楊雅淑理事、對外邀集由邱材賢
常務理事負責。
5.聯合工作會報依實際情況,由理事長召開。
6.確定第5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於12月30日(二)在屏東市舉行。
提案六
提案人:王副理事長法治
案 由:為台北一日遊表揚案,請討論。
說 明:為表揚在8月20日(全台房仲日)台北一日遊參加人員及慷慨樂
捐人士本席特此提出獎勵實施方法草案。
決 議:通過獎勵實施方法草案:
1.經費來源:由理事長捐贈專戶,公益委員會今年度項下5萬元預算編列3萬元。
2.其中1萬元用於表揚820捐款人員。
3.另外2萬元用於表揚820動員參加遊行會員公司。
4.詳細委由王副理事長依據獎勵實施方案執行。
5.以上兩項個人及單位表揚,於年度會員大會召開時公開表揚。
屏東縣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購置會館說明
修訂日期:103年10月19日第9屆第4次理監事聯席會議
壹、緣由:本會為健全會務發展、提供良好教育訓練場地、建置會員
自主聯誼處所,特於 100年06月28日第8屆第3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訂通過「建館基金委員會」組織簡則,為推動本屆邱奕勝
理事長為公會購置會館宏願事宜之標準。
貳、購置條件:
1.地點:依本會章程第4條規定:會址須設立於屏東市
2.形式:須4樓以下電梯大樓或建築物(屋齡不要過久)
3.價位:須新台幣250萬元左右
4.環境:出入交通道路8米以上、停車方便、會館處所指引
明顯(好報)
5.其他:
(1)自即日起請各位會員公司提供符合購置條件之物件
(2)通報方式:
j通報資料請以電子郵件或傳真方式至公會
k或與邱奕勝理事長聯繫(0927-779999)
(3)服務報酬面議
参、以上說明若有任何不足之處、或是對購置會館有任何建議歡迎
來電指教。
聯絡人:總幹事 張光屏 734-9283 0958-686552
e-mail:[email protected] FAX:733-2649
中華民國一○三年十月十九日
8月20日台北一日遊參與人員獎勵實施方法草案
主旨:為彰顯榮譽,表揚熱心參與公會103年8月20日台北一日遊大型活動而積極動員,出錢出力,功在公會之會員公司。
實施依據:依第九屆第4次理監事聯合會議決議。
實施日期:於104年初第九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期時。
經費來源:擬請撥用蔣理事長捐贈款年度公益基金項下辦理。
經費額度:新台幣三萬元整。
實施方式:本次參與公會台北一日遊之會員公司計有出資與動員人力兩種方式或兼而有之者,故而採取下列方法表揚之:
一、將本次參與之會員動員名冊及出資樂捐名冊印製於第九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手冊資料上,撰文感謝,彰顯榮譽。
二、出資樂捐傑出者,如附件,列名前三名者計有七人,擬頒予榮譽獎盃及購物券,餘18名捐助人頒與感謝狀,總額度一萬元為限。
三、動員人力傑出者,如附件,列名前三名者計有三家會員公司,
擬頒予獎盃及旅遊券,餘27家會員公司頒發感謝狀,總額度
二萬元為限。
四、如有未盡事宜,皆依理監事會議結果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