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革沿
鑑於社會逐步繁榮與不動產買賣的興盛,從事租賃買賣房屋服務之仲介業如雨後春筍,也因為每家房仲業
者經營方式不同,從業人員良莠不齊,消費者服務觀念尚未未建立,常引起房屋買賣之糾紛。
七十五年底,中華民國不動產協進會幾位深具遠見之士,如王應傑先生、方瑞生先生...等經由理事會
同意,於七十六年一月廿一日成立不動產仲介委員會,並邀請王應傑先生擔任主任委員、方瑞生先生擔任
副主任委員;結合國內不動產仲介業者、相關專業人士共同研究,一同為業界爭取權益,更積極設立房屋
仲介商業同業公會。
七十六年十一月十六日,由中央主管官屬內政部及經濟部開會同意,將房仲業列入商
業團體分類標準、強化服務會員公司、建立完整管理與教育系統,充份發揮公會功能。
八十八年二月,不
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正式立法後,依據經濟部及內政部修正之團體分類名稱,正式更名為「00不動產仲介
經紀商業同業公會」。
九十一年二月四日,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正式施行後,真正落實「人必歸業」「業必歸會」的管理制度
,以保障消費者交易安全,並促進不動產交易市場之健全發展。
公會願景:
一、成為北台灣首屈一指的不動產教育訓練機構。
二、成為新竹地區不動產課程訓練單位標竿。
三、成為在職進修學員首選。
四、桃竹苗證照合格率第一。
公會使命:
一、積極推動政府政令
二、促進不動產交易安全
三、輔導會員提昇專業水準
四、協助結訓學員推薦就業
公會宗旨及任務:
結合同業協助政令推行,促進同業關系提升經營層次,發揮團隊精神,增進共同之利益及矯正其弊害,促進業界繁榮,加速經濟發展為宗旨。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依法令規定應辦理之事項。
二、促進不動產流通推行住者有其屋政策。
三、仲介專業人員之訓練培養與管理。
四、促進國內外同業間資訊之交換。
五、接受民眾置產糾紛之調解及仲裁。
六、接受有關單位或民眾委託房屋及其定著土地之鑑定估價。
七、協助推行主管機關所訂之仲介費用收取之標準與方式。
八、與金融機構辦理融資及利率之商訂。
九、同業員工技能訓練及業務講習之舉辦事項。
十、反應會員為修訂有關仲介法令之建議。
十一、關於會員合法權益之維護,業務狀況之調查。
十二、關於政令之傳達及社會運動之參加。
本會中長期目標建立
本會專業定位與目標客戶規畫
本會專業定位:
1.落實政府從業人員證照制度
2.仲介專業人員之訓練培養與管理
3.同業員工技能培訓及業務講習
4.輔導結訓人員就業
5.反應會員未修訂仲介法令建議
6.維護會員合法權利
7.調查業務狀況
訓練政策:
1.培養符合市場需求的一流專業人才
2.協助會員考取證照,推薦就業媒合
3.提升訓練教育品質,上課結業率爭取達到90%
4.營造安全舒適的學習環境
5.本會會員及新竹市退輔會軍人實施優惠措施
工作職掌:
職 位 |
工 作 職 掌 |
理事長 |
督導、核定教育訓練業務 |
教育主委 |
協助訓練計畫擬定、開發規劃設計及講師甄選 |
總幹事 |
1.訓練需求調查.訓練計畫擬定.品質管理手冊擬定 2.課程開發規劃設計.講師遴選.場地選擇.課程設計擬定 3.督課.學員建檔異常處理.訓後成效追蹤調查統計分析 |
秘 書 |
1.辦理招生.學員手冊編定.講義教材印製準備 2.場地布置.器材準備.講師上課邀請.學員上課通知 3.結訓資料建檔.學員缺課通知 4.學員滿意度調查.統計.分析 |
核心訓練類別:
核心訓練類別 項 目 |
不動產基礎 |
不動產發展訓練 |
1 |
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證照取得 |
不動產地政士職能訓練 |
2 |
不動產經紀營業員換訓課程 |
不動產行銷課程 |
3 |
不動產經紀人換證課程 |
不動產經營管理課程 |
111年度營運計畫KPI
項 目 |
工作說明(營運計畫) |
辦理進度 |
目標(KPI) |
一、會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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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大會 理監事會議 |
第九屆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 理監事聯席會議 |
6-7月舉行 至少每3個月 |
1次/年 4次/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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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監事會議審核 |
至少每3個月 |
4次/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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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工業會舉辦之TTQS訓練 |
依需求 |
1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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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章程繳納會費 入會費5,000元 會務長期發展金4,5000元 常年會費12,000元 |
入會費常年會費一次繳清 |
400,000元 |
二、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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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健全組織 |
擴大本會會員、鼓勵加入本會 |
繼續徵求會員 |
8家 |
2.強化教育訓練 年度預定開班13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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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資格取得訓練課程 |
隔月開 |
6班 (證照考取率80%) |
(2) 不動產營業員換證訓練課程 |
隔月開 |
6班 (結業率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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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不動產經紀人換證訓練課程 |
每年1次 |
1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