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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高華謙新北26日電)
檢調查出詰立建設有限公司許姓實際負責人涉勾結地政士事務所、代銷公司及房仲墊高建案價金,向金融機構詐貸新台幣6.6億元,新北檢今天依詐欺等罪嫌起訴17人,90人緩起訴。
檢調調查,詰立承購桃園市龜山區「紐約時上建案」興建銷售,並辦理土建融貸款。
檢調追查許姓負責人民國107年5月為周轉資金,向張姓金主、林姓地政士商借1億餘元,並約定由張姓金主、林姓地政士承受詰立全部股份及擔任負責人或董事,以擔保借款。
檢調查出107年8月間,建案銷售不佳,3人為儘早售出以取得資金償還債務及貸款,商議由許姓負責人、張姓金主及代銷的玉胤國際實業有限公司李姓實際負責人各負責銷售建案20戶房屋,並以不實墊高買賣合約價金,協助買方取得高額貸款並減輕自備款手法,增加成交機會,或徵得親友擔任人頭買方進行虛假銷售以貸款取得資金。
檢調調查,為加速銷售,張姓金主、林姓地政士又與4名房仲業者合作,以墊高買賣合約價金方式銷售,以維持建案行情價及詐取貸款利益。
檢調追查,詰立、代銷公司、房仲業者及建案買方等共謀製作不實墊高買賣價金的不動產契約書,協議店面價格墊高38%到69%,住家價格墊高8%到64%不等,至於人頭買方或部分自備款不足的實際買方,另由林姓地政士等製造有繳足額自備款給建商的不實金流,再持不動產契約書或偽造發票憑證向銀行申辦貸款,並指示地政士辦理不實申報實價登錄申報。
檢調追查,這建案107年8月到109年1月間透過這種方式銷售100戶,並向台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機構詐貸6億6361萬元,部分房屋在取得房屋貸款過戶後,隨即再以墊高房價轉售牟利。
全案經台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偵辦,認詰立許姓負責人等17人分別涉犯中華民國刑法3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及商業會計法以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等罪嫌起訴。
其餘90名人頭買方或實際買家涉犯刑法3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檢察官諭令緩起訴處分,並分別諭知3萬元到5萬元不等處分金額及參與法治教育課程。
(編輯:李明宗)113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