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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地權修法滿週年】有獎金檢舉案一年僅5件 重賞之下缺吹哨者必有因

 

被譽為史上最強打炒房的《平均地權條例》上路將屆滿一年,有獎金檢舉案至今只有5件,檢舉獎金制度似乎不敵民眾搶買屋熱潮。資料照片

被譽為史上最強打炒房的《平均地權條例》修法上路將屆滿一年,為鼓勵民眾檢舉炒房歪風,特別訂定吹哨者條款,只要查證屬實且處以罰鍰,可按實收罰鍰發給30%、上限為1千萬元的檢舉獎金。不過,最高可罰5000萬元的禁止炒作規定,一年來僅收到1件檢舉,發出獎金90萬元。

專家認為,政府宣示打炒房決心不足,執行面出狀況,又民眾現在搶買房心態強烈,讓立法初衷淪為空談。

房市持續熱絡,民眾排隊買房的現象再起。資料照

房市持續熱絡,民眾排隊買房的現象再起。資料照

回顧打炒房條例的修法背景,2021年房市交易熱絡,出現許多廣告不實的成交價格,抑或宣稱熱銷、即將完銷等買氣,營造出「不買就來不及」的緊張感;甚至有代銷、仲介或投機客在Line群組、臉書社群等,不定期提供預售屋轉售資訊以及換約平台,使得民間掀起一股打炒房聲浪。

即便2021年房地合一稅2.0版上路,且預售屋納入實價登錄並嚴禁紅單轉售也同步施行,似乎難以抑制炒房亂象,內政部於同年的12月底宣布擬修正《平均地權條例》、祭出五大打炒房措施,包括全面限制預售屋及新建成屋契約換約轉售、私法人購屋採許可制、嚴懲炒作、預售屋解約需申報、建立檢舉獎金制度等。

鼓勵民眾當吹哨者 上路一年檢舉僅5件、獎金93萬

 

除了針對逾期或不實申報實價登錄、限制換約轉售和炒作行為等,最高祭出5000萬元重罰,檢舉獎金制度則是鼓勵民眾當「吹哨者」,對不動產銷售買賣或申報實價登錄違規行為提出檢舉,但必須提出違規的人、事、時、地、物等「具體事證」,向縣市政府檢舉,檢舉獎金為實收罰鍰的30%,每案獎金不超過1000萬元。

根據內政部於今年2月中旬公布的數據顯示,《平均地權條例》修法自2023年7月1日正式上路迄今,縣市政府共接獲95件民眾檢舉案件,當中有60件立案進行調查,經查證有21件確有違規,除3件依規定不予裁罰外,其餘18件已完成裁罰、共裁罰462萬元。

統計指出,18件已裁罰案件中,有5件符合發給檢舉獎金的違規案件類型,僅1件違反禁止炒作規定,裁罰金額300萬元,若按照規定,縣市政府收繳罰鍰後,檢舉人可獲得的檢舉獎金為90萬元,而截至今年6月底為止,並未有新的統計案件。

新政府未明確宣示打炒房 徒法不足以自行

由數據來看,上路一年的打炒房五重拳,只揪出1件違反禁止炒作規定、4件申報實價登錄逾期或不實,總計發出的檢舉獎金是93萬元,重賞之下並無吹哨者,似乎成效不彰,也並未達到當初立法的初衷。

景文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副教授章定煊受訪時感嘆,「檢舉獎金制度」變形要求實名制和獎金上限,配套措施的不健全,就已經讓人匪夷所思,眼看現在房市越來越熱絡,顯示政府並無執法的決心,反觀打炒房條例未正式上路前,內政部和行政院消保處不定期的大規模聯合查緝,讓建商、代銷和仲介風聲鶴唳,紛紛關起群組或平台,房市一度有降溫跡象。

章定煊指出,從去年7月實施後,檢舉跟裁罰變得「很低調」,有人想檢舉卻不知道怎麼做、向哪個單位檢舉,就算縣市政府收到舉報,是否落實執法和調查,看統計數據就一目了然,倘若比照「路口不停讓行人」就重罰6000元的執法態度,檢舉人數和獎金不至於一年只出現5件,只能說「徒法不足以自行」。

章定煊觀察,新政府上任至今對房市問題隻字未提,強調會推動社會住宅興建、租金補貼加倍、新青安房貸實施延長等,既然買不起或租不起就透過前述的方式補貼,或是利用新青安房貸來降低年輕族群的被剝奪感,顯示打炒房不是施政重點,「高層沒有政策宣示,意味著沒有準備要管」,執法單位就不會賣力去做。

他認為,政府真心要落實,廣設專線、鼓勵檢舉,用更淺顯的方式列舉違規樣態,認真宣傳一定會有效果;為了洗刷行人地獄的污名,已經祭出多項交通違規新制,要遏止房市過熱,應要有所作為,現在不再是法條的問題,而是執行面出狀況。

立法抑制表象炒作 搶房亂象反映「怕買不到」現實

另一位不具名的房市業者認為,當初在立法時,對於炒作的定義並不明確,紅單轉售看似消失,但出現類紅單、微紅單等情況,恐怕會陷入認定上的困難,況且法條上路屆滿一年,市場也逐漸習慣、因應相關的稽查;而地方政府的態度也是關鍵,目前只有幾個縣市稽查嚴格,如新北市對建案有「幾字頭」依舊盯得很緊。

該名人士認為,並非立法未達到效果,仔細觀察許多建商、代銷或行銷企劃公司在文案處理上,相較以往都收斂許多,如過往為了製造熱潮假象、找臨演排隊,強調熱銷、完銷、倒數、秒殺等字眼,或是生活機能、捷運與建案位置有明顯落差,現在幾乎鮮少出現,況且建商、開發商為了避免碰觸敏感神經,行事風格也轉趨低調。

該名人士說,由於房市從去年底一路熱絡,即便已有抑制性,現在的買氣都是反映現實,許多購屋者的心態是,「怕買不到房的信念高過於檢舉」,所謂的亂象或熱潮,都是買方讓利給賣方市場,即便面臨不平等條件,寧可選擇購屋而犧牲自身利益,才會使法條規範的問題難被披露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