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民眾以為有農舍執照的土地,就可以不必繳納地價稅,事實上,農舍須作農業使用才適用課徵田賦(即免徵地價稅,田賦目前停徵),若是變更為營業使用或增建房舍、景觀等與農業經營無關的設施,實際未作農業使用部分,就要改課地價稅。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農地變更使用,提供作為堆置砂石場地、興建民宿、工廠、倉庫、停車場等,已不符課徵田賦要件,應自變更使用的次年開始改課地價稅。
▼不符課徵田賦者,應改課地價稅。(示意圖/unsplash)
稅務局指出,農業用地未作農業使用,土地所有權人應向稅捐機關申報改課地價稅,如果只是局部變更為其他用途,按實際變更使用面積改課。
惟都市土地其土地使用分區經劃定為住宅區,或非都市土地經編定為各種建築用地,且公共設施已完竣者,因已非屬農業用地,即使仍作農業使用,仍然要課徵地價稅。
(封面示意圖/unsp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