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訂於110年4月12日.19日及20日下午1時30分,
分別舉辦3場次「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公告事業用地土地轉移時
應注意事項暨評估調查及檢測申報制度宣導說明會」(臺中、臺南及高雄場),敬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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