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天同意經濟部將「都市型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方案」,擴大適用於地方政府都市計畫規劃的工業區,以解決產業缺地問題,經濟部將於3月底前將方案陳報行政院。
行政院去年3月核定「都市型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方案」,依獎投條例、原促產條例或產創條例等編定的工業區及科學園區廠商,可透過增加投資、綠能管理、捐贈產業空間或繳納回饋金等方式,提升法定容積率最高50%,以增加產業樓地板面積。
經濟部上午在行政院會陳報「都市型工業區更新立體化方案擴大適用進度」。
報告指出,方案原適用範圍是政府編定開發的工業區或科學園區,且位於都市計畫範圍內、基準容積240%以下者;因適用範圍受限,僅適用於經濟部轄下工業園區及科技部轄下科技園區,縣市政府轄管及民間工業區無法適用,地方政府1月提議放寬適用範圍。
報告表示,為強化產業發展效益,將儘速研提擴大適用至非政府編定開發的都市計畫工業區(或產專區),經濟部工業局預定3月底前陳報行政院核定立體化方案修正案。
經濟部次長曾文生出席院會後記者會時表示,除了政府編定開發的工業區或科學園區之外,台灣還有另一種工業用地,是地方政府依據都市計畫規劃的工業區;經濟部今天的提案,是希望讓地方政府的都市計畫工業區也能適用更新立體化方案。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谷辣斯.尤達卡)轉述,蘇貞昌上午在院會中表示,為扶植獎勵更多高潛力企業投資創新研發與更新設備,兼以強化台商回台投資的吸引力,同意經濟部今天所研提將本方案擴大適用於政府編定開發以外的都市計畫工業區或產專區。
蘇貞昌指示,經濟部修正方案後儘速報院,後續由內政部及各直轄市政府配合研修法令,搭配相關審核與控管配套,建立都市計畫工業區專責管理機制,在兼顧環境與經濟發展下,解決企業缺地並加速投資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