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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住宅補貼達7.2萬戶 創新高

2019-03-08 20:01經濟日報 住展雜誌/住展房屋網

 

 

內政部於每年7至8月間開放民眾申請住宅補貼,項目包含租金補貼、購屋及修繕貸款利息補貼等,去年核准戶數達到7.2萬戶,創下自2007年開辦以來的新高。內政部提醒,民眾若符合資格卻未申請,記得於期限內提出。

 

 

根據內政部統計,去年住宅補貼共有8萬6,742戶家庭提出申請,其中,租金補貼申請戶數7萬6,997戶;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申請戶數8,383戶;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申請戶數1,362戶。經審核後,租金補貼核准戶數6萬5,815戶;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核准戶數5,540戶;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核准戶數686戶,3種補貼共核准7萬2,041戶,核准戶數較2017年的6萬6,483戶增加約8.3%。

 

內政部指出,去年補貼戶數增加有多種因素,除了因為有提高租金補貼計畫戶數外,去年也修正放寬評點,將胎兒數納入家庭成員及未成年子女數,並增加新婚家庭評點權重。內政部進一步分析,3種補貼未核准原因主要是財產或所得超過標準,約占9成;其次,租金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未核准原因為重覆申請補貼;而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方面則多為資料不符。

 

內政部提醒,每年申請的租金補貼,補貼期限最長為12期(12個月),每年可重新申請,若申請人於去年已收到審查合格的公文,但尚未收到租金補貼者,應先行留意,若是以「未租屋」身分申請,須在核定函2個月內補附租約,審查通過後才能獲得租金補貼;或申請時所附租約的租賃期限若已到期,也須在2個月內補附租約。內政部補充,接受補貼期間如有租約屆滿或搬家情形,須在2個月內主動向戶籍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補新租約,才能繼續獲得補貼,逾期將取消資格。

 

內政部表示,目前受理申請住宅補貼方式大多為臨櫃及郵寄,未來中央將統一增加線上申請方式,目前已正進行系統等相關規劃,預計今年度可實施。而今年度的住宅補貼預計於6月公告,7至8月間受理,民眾若想了解相關資訊,可至內政部營建署網站「住宅補貼專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