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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液化潛勢區 未來5樓以下新建物須地下探勘

2019-02-17 21:28中央社 記者蔡芃敏台北17日電
 

營建署預計修正建築技術規則第64條,在中度或高度土壤液化潛勢區興建5樓以下建物須地下探勘。營建署說,目前正徵詢相關單位意見,最快今年上半年會把修正草案提交行政院。

營建署副署長陳繼鳴同時強調,會盡快公布最新土壤液化潛勢地區、斷層區資料供各方參考。

民國105年2月6日高雄美濃地震,不僅讓台南市維冠金龍大樓倒塌,周邊低樓層建物也因土壤液化受損或倒塌,但現行法規僅規定5層以上或供公眾使用建築物進行地基調查時,需要地下探勘及液化潛能分析。

有鑑於此,內政部營建署預計修正「建築技術規則」第64條,若要興建5層樓以下的新建物,位於中度或高度土壤液化潛勢地區的建物也應進行地下探勘。

陳繼鳴表示,為了保障民眾居住安全,目前正徵詢相關單位意見,營建署盡可能在今年上半年將修正草案提交行政院核定,「不會拖很久」。

不過,新規定上路後,自由時報報導,推估一年最大影響超過兩萬件透天建案;其中,台北市土地建築學會理事長余烈甚至推估,地質安全鑑定報告加上審查費用,通常一個案子費用會破新台幣百萬元。

陳繼鳴坦言,修正建築技術規則第64條的確會增加建置成本,但為了居住安全,若建商要在地質不穩定的地區蓋房子就該知道具有一定危險性,因此要加強結構、提高房屋耐震程度才能建置,相關成本也不應由政府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