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大選開始颳起的韓流,至今仍在鋒頭上,港都高雄尤其如此;不但近期當地觀光人潮洶湧,從當地房地產市場,更可看到相關熱潮仍未退散。而值當地房市隨韓流而買氣走升,房價蠢動、賣方笑開懷的同時,也再度出現『房價上漲、民富增加』的論述。
在有土斯有財觀念的導引(作祟)下,國人確實把房屋視為極重要,甚至是最重要的個人或家戶財富形式,購屋也變成所謂人生必須經歷的過程或消費行為。然如果從多數國家地區現況或人們的觀念來看,這其實並非普世價值;房價上漲、個人或家戶財富因此增加的想法,更是一種迷思。
的確,當房價上漲,房地產的帳面價值是上升沒錯,理論上也的確可以向金融機構增貸,申請二胎房貸,甚或再質押借錢。但無論是哪種借貸,最後不是一樣仍得還錢給銀行,而且最後還的錢,總額十之八九比借的錢多。如此這般,增加的財富在哪裡?
那如果是賣掉呢?房產增值的確因此得以變現;但房子賣了後要住哪裡?想必租房不是把房產視為重要財富形式者的選項,所以一定是會再買;但是再買相同地方、相同大小的房子,就算屋齡一樣,通常仍得花更多錢(因為房產增值的迷思讓長期房價漲多跌少)。這樣下來,別說增值了,一樣還是得花更多錢。
其實,對多數僅擁有一間房屋的有殼族來說,所謂的房價上揚、房產增值,根本無法兌現,充其量只是看了自嗨的紙上富貴。因為實質上對多數人來說,房屋並不是財產,而是民生必需品,就如同食衣和行一樣;想想,談到食衣和行,應該沒有人希望價漲,為何唯獨住這項卻不是如此?
說實話,房產增值只對持有多屋的囤屋族有意義;但話說回來,房地產增值大部分並非個人努力所獲,而是多數人繳納的稅賦,投資公共建設而來,所以才有孫文先生提倡的漲價歸公。這時當然也就更凸顯,台灣現行的房產持有及交易稅賦其實還是偏低;如果持有及交易利得稅加重到歐美等地的水準,想必類似房價上揚、民富增加這類似是而非的論調,聲量應該會小很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