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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誤信買屋能全貸 解約慘付8.5萬違約金

2019年01月01日
 

【陳筱惠╱台中報導】有購屋民眾在網路上看見售屋廣告打出「中古屋可全貸」字樣,放心簽約,結果貸款不成想解約,反被屋主求償違約金28.5萬元,雖屋主將違約金降至3%共8.5萬元,民眾仍覺不合理,求助臉書不公開社團「法律諮詢與學習服務平台」。律師認為,除非合約明定未達到想要的貸款成數時契約無效,否則屋主求償有理。

 

目前銀行房貸最高成數頂多85成,幾乎無全額貸款的可能。資料照片

目前房貸最多85成

網友在該臉書社團表示,該賣屋訊息為50坪4房,含1個車位,總價約300萬元,並寫出「能全額貸款」等文案,符合他的條件與需求,但簽約後進入貸款程序,卻發現無法貸到全額,導致他付不出價金,屋主要求支付1成違約金。 
不具名銀行房貸人員指出,若貸款人信用卡、屋件條件佳,目前房貸也頂多到85成,除非另透過信貸補足,否則要全貸並不可能。資深房仲則表示,5年前實價登錄實施,這種強調「全額貸款」的銷售手法已幾乎銷聲匿跡。 
該名房仲直言:「現在買車都不可能全額貸款了,何況是買房,消費者也太不小心了。」民眾應事先詢問常配合或薪轉的銀行,最高能取得的貸款成數,或檢視名下有無不動產、信用卡遲繳記錄,有可能貸款到7~8成;也可委託房仲將想購買的該戶房屋謄本送至銀行估價,依此判斷自己是否能負擔。 
律師田勝侑表示,這類糾紛不少,端看消費者與仲介或屋主間的契約,有無約定「未達貸款成數X成,此契約無效」等協議,至於廣告不實問題,田勝侑認為舉證困難,除非有錄音檔、文字檔證明對方確實有保證可全貸,否則很難訴訟,若無相關事證,屋主要求違約金屬合理。另也提醒民眾,在簽約前可先請律師審閱契約條約、內容,較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