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修法/容積獎勵 比照危老標準
2018-12-29 01:49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都市更新條例修法三讀通過,內政部緊鑼密鼓訂定相關子法,其中最關鍵的容積獎勵機制,將在三個月內出爐。內政部次長花敬群透露,預計將比照危老條例,以建築規格、設計為指標,訂定明確標準。
花敬群表示,一般更新地區容積獎勵設有50%上限,其中30%由中央訂定明確標準,將比照危老條例,依據是否為智慧建築、綠建築等指標,以及建築設計是否符合標準,來決定容積獎勵要給多少。
至於剩餘的20%則保留給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彈性來處理。花敬群表示,希望地方政府也能夠訂出明確標準,讓都更審議的過程當中,任何一項攸關容積獎勵的標準,都無須經過協商或審查,將可大幅降低整合難度,加速都更推動。
花敬群指出,民間對於都市更新的需求相當迫切,過去平均每年核定都更案件數約44案,2017年已達到68案,2018年統計至11月,也已經71案,如果再加上已核定的72案危老重建,今年可望達到200案,顯現都更熱度持續增溫。
在都更條例修法通過後,審議速度以及申請案件數預計將會倍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