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 函
公會住址:300新竹市東大路一段94號
聯絡人:簡秘書
公會電話:(03)5628066
公會傳真:(03)5628033
受文者:本會會員公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10月11日
發文字號:(102)竹市房仲字第0062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
主旨:函為通知本會會員公司惠繳103年度常年會費,敬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102年7月3日本會章程修訂(第三十七條)
常年會費:每一會員公司不分資本額,每年繳納12,000元整。
二、為鼓勵會員公司按時繳費,獎勵如下:(依據本會章程第三十八條規定)
1.若於11月份彙繳下年度常年會費,於應繳費用中抵減貳仟元做為獎勵。
2.若於12月份彙繳下年度常年會費,於應繳費用中抵減壹仟元做為獎勵。
三.繳款方式如下:『為免爭議請勿使用現金存入及ATM轉帳』
1.支票繳費:抬頭為【新竹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
(兌現日期在規定期限內方有獎勵)
2.匯款繳費:銀行名稱:新竹第三信用合作社【民生分社】
【行庫代碼132-0020】
帳戶名稱:新竹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
【帳號:0020-22-1298201】
『匯款人請統一填寫公司名稱』
四.欠繳匯費者將依本會章程第十五條
1.勸告:欠繳會費滿三個月者。
2.警告:欠繳會費滿六個月,經勸告能不履行者,將公告於公會網站。
3.停權:欠繳會費滿九個月者,經警告仍不履行者,不得參加各種會議並當選理監事,及享受團體內一切權益,以當選理監事、理事長應予解職。
4.本會會公司欠繳會費滿一年,經停權仍不履行者,得經由理監事會決議通過報請主管機關依規定處理。
◎為確保各會員公司權益,請自行選定繳費日期及扣除應得之獎勵金額
後再行匯款或開立支票。
請利用上述方式繳費,電匯繳費後請將收據影本、或支票郵寄至本會
「本會會址:新竹市東大路一段94號」新竹市不動產仲介公會 簡秘書 收
正本:本會會員公司
副本:本會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