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第七屆第三次定期理監事會議紀錄:
一 時間:101年09月07日下午5:00整
二 地點:新竹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
【新竹市東大路一段94號,電話5628066】
三 主管機關代表
四 上級公會代表
五 出席人員:詳如簽到
六 列席人員:詳如簽到
七 主席:許清淵 司儀:徐友亮 記錄:簡秀娟
八 報告事項:
公會財務、交接清冊說明報告
九 討論提案:
1.案由:成立申訴案件審議委員會及服務人員
辦法:專責服務人員:由徐友亮總幹事擔任。
委員:由陳淑華副理事長、陳素好理事、侯金川里長、許修睿市議員、鄭正鈐市議員擔任
決議:照案通過
2.案由:差旅費制定費用標準及辦法修訂
辦法:車資:新竹縣500元,基隆-雲林1000元,南投、嘉義1500元,台南-屏東、宜蘭-台東依單據核銷。
出席人數以2位為上限,省聯會、全聯會以會員代表為限。
住宿:基隆-台南不得申請住宿費,南投、高雄、屏東、宜蘭-台東申請住宿費用不得超過2,500元。
決議:照案通過
3.案由:婚喪喜慶費用標準及辦法訂定
辦法:(一)適用對象:本公會會員代表
(1)傷病慰問金:1,000元為上限。
(2)開幕典禮:花盆、花籃1,500元為上限。
(3)結婚喜慶、尾牙春酒:紅包、禮品2,000元為上限。
(4)奠儀一等親(直系尊、卑親屬):花圈、花藍2,100元為上限。
(二)會員代表以外適用對象:全聯會、省聯會及全國各縣市公會理事長、常務理事、常務監事及
地方主管政府機關官員、民意代表為限,如有未及對象由理事長先行決議,並由理、監事會
議時提報追認,遵照1到4項辦理。
決議:照案通過
4.案由:會員代表登記人數及會費收取標準修訂
辦法:不分資本額度,會員代表各登記2人為上限。
常年會費統一收取12,000元,且為鼓勵會員公司按時繳納,提前11月30日彙繳下年度常年會費抵減
2,000元、提前12月31日彙繳下年度常年會費抵減1,000元做為獎勵。
決議:照案通過
5.案由:公會財務透明化的制訂辦法
辦法:公會交接清冊:由前、後任理事長、副理事長、常務監事共同監交。
公會財務:將每月的財務報表於每次理、監事會提供理、監事審核。
決議:照案通過
6.案由:8/29仁愛之家捐贈讀書禮券及關懷院童,請各理監事追認
辦法:追認完成
決議:照案通過
7.案由:全聯會形象廣告,已委託中國時報於九月一日開始執行
辦法:中國時報副刊、美食雜誌、房產便利通、廣告帆布
決議:照案通過
十 臨時動議:
1.案由:子女獎學金及申請辦法追議
辦法:於下次理監事會議提出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十一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