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 » 轉載全聯會聲明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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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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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年3月26日

 

【全聯會聲明稿】

 

對於報載全聯會對於不動產嫌惡設施擬列入應記載事項一事,本會聲明如下:

   

    因監察院去年九月糾正內政部有關不動產仲介經紀業服務報酬是否過高一事,請內政部提出檢討,因此內政部對本業服務費率正研擬各種調降措施,全聯會為爭取服務費維持現狀之下(上限6%),同意全面提升服務品質,包括修訂應記載事項增列嫌惡設施,範圍侷限於建物半徑五十公尺內是否有加油站、高壓電塔、殯儀館、瓦斯行、焚化廠、墓園等明顯重大項目,惟爭議性人物或廟宇等並不涵蓋在內,同時,這項修訂需要內部擬具共識後,才會送內政部核准實施。請各公會函知所屬會員,全聯會必會維護本業權益,同時也懇請各公會全面加強本業經紀人員教育訓練與專業提升,假若我們不加強規範經紀人員非經同意夜間不得騷擾屋主,這所有共業,就會換得無法調閱二類謄本的嚴重後果,因此,全聯會只有一再呼籲:【服務要有正義,產業才有尊嚴】,敬請函轉各公會所屬會員,在本業多事之秋時際,共體時艱,堅守崗位,強化體質,藉以提升本業社會形象與產業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