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 函
公會住址:300新竹市中正路180號8樓之2
電話(03)5268545傳真:(03)5264380
聯絡人:簡秘書
受文者:本會會員公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08月27日
發文字號:(103)竹市房仲字第0053號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
主旨:函知本會會員公司辦理營業人經紀人複訓開課各項事宜,詳如說明。
說明:1.自91年6月1日起,從事不動產經紀業務人員須有不動產營業員證
書,公司僱用未具備資格者從事業務,得處6-30萬罰鍰。
2.依規定,不動產經紀營業員應於四年內屆滿前六個月內複訓換證完
成。內政部於99/10/28發文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證照屆滿過期者,該
證書字號立即無效,不再通知,需重新上營業員30小時之訓練課
程,請注意。
3.內政部規定營業員初訓、複訓及經紀人換證不得合併上課,坊間開
辦教育訓練之單位或補習班如有合併上課之情形被查獲,教育訓
練資格取消,敬請注意。
103年度預定經紀人開課日程表【可至本會網站「表單下載」處下載
「營業人經紀人專業訓練報名表」http://www.新竹市不動產聯賣網.tw/。
課程班別 |
經紀人複訓日期 |
103年10月27~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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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用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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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紀人30小時【複訓】 |
會員4,000元/人 |
非會員4,5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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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備資料:(1)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分開一份;(2)2吋照片1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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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自收文日起至103年10月24日中午12點為止(未達14人不開課,請見諒)。
★上課時間:【9:00至19:00】
★上課地點:本會會館【新竹市中正路180號8樓之2】
相關課程及資訊:檔案下載(發文 經紀人換證.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