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 第11屆金仲獎推薦辦法

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
第11屆傑出『金仲獎』楷模推薦辦法
 
壹、主 旨:為表揚從業人員刻苦堅毅,淬勵奮發之工作精神,並提昇國內不動產經紀人員之素
                     質,導正不動產交易之風氣,造福國人、促進安祥和樂的社會,特舉辦傑出『金仲
                     獎』楷模表揚大會,以樹立優秀從業人員典範。
 
貳、指導單位:內政部、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
 
參、主辦單位: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
 
肆、承辦單位:新竹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
 
伍、說 明:為維護整體社會良好之交易秩序,建立正確的交易環境,樹立經紀人與經紀營業員
                     優良之模範,落實買賣交易過程的合理;故鼓勵不動產經紀人與經紀營業員除在具
                     備專業知識外,更應建立自身應有涵養,以提昇整體不動產經紀人員的素質,為美
                     好的明天一起努力,共同創造更精緻的生活環境。
 
陸、參選類別:經紀人組、經紀營業員組 

柒、被推薦資格:
1.國籍:中華民國
2.年齡:二十歲以上
3.性別:不拘
4.品德:無警察刑事及不良紀錄(以刑事案件經判決確定為準)。
5.推薦:須由所屬公會(任職所屬公司應完成不動產經紀業備查之合法經紀業者)推薦至全聯會
               。
6.證照:【經紀營業員】-領有不動產經紀營業員登錄證明並由所屬公司向所在地主管機關完
                   成備查。
               【經  紀  人】-領有不動產經紀人證書並由所屬公司向所在地主管機關完成備查。
7.傑出事蹟:有卓越事蹟,對社會有貢獻者。
8.在職證明。
9.薪資所得扣繳憑證明。
10.考績證明:公司考績甲等以上。
11.無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及倫理規範者。
 
捌、頒發獎項:
1.第11屆傑出「金仲獎」楷模不動產經紀人獎
2.第11屆傑出「金仲獎」楷模不動產經紀營業員獎 

玖、推薦方式: 
◎公會推薦人數【經紀人組】:各縣市不動產仲介公會推薦人數
1.台北市公會推薦10名。
2.台北縣公會推薦6名。
3.桃園縣、台中市、高雄市各推薦3名。
4.台中縣、台南市、屏東縣、宜蘭縣各推薦2名
5.基隆市、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台南縣、嘉義市、高雄縣
  、台東縣、花蓮縣各推薦1名。
註:縣市公會應自行評選並依辦法規定之名額內推薦至全聯會表揚。
 
◎公會推薦人數【經紀營業員組】:各縣市不動產仲介公會推薦人數
1.台北市公會推薦10名。
2.台北縣公會推薦6名。
3.桃園縣、台中市、高雄市各推薦3名。
4.台中縣、台南市、屏東縣、宜蘭縣各推薦2名。
5.基隆市、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台南縣、嘉義市、高雄縣
  、台東縣、花蓮縣各推薦1名。
註:縣市公會應自行評選並依辦法規定之名額內推薦至全聯會表揚。
 
拾、推薦辦法:
一、推薦時應檢附下列資料(請製作成冊,資料製作可至全聯會參考歷屆楷模之製作方式)。
1.公會推薦書〔由公會推薦並加蓋公會圖記及理事長簽章〕。
2.簡歷。
3.經紀人證書或營業員登錄證明書影本。
4.個人奮鬥歷程之自述(1000至2000字)。
5.在職證明。
6.薪資所得扣繳憑單影本。
7.無警察刑事紀錄之證明(俗稱良民證)正本,請逕向各縣市警察局申請。
8.近年內之考績表。
9.傑出事蹟證明(請檢附佐證資料)。
※以上9項資料均應備齊,缺一不予受理(原件退回)。

二、收件截止日期:至99年8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收件地址:100台北市林森南路10號2樓之1。 
        聯絡電話:02-23582535 聯絡人:黃秘書

拾壹、頒獎表揚:
頒獎典禮暫訂於99年11月25日假新竹市舉行,屆時恭請政府首長、社會名流、業界領袖等與會
頒發「第11屆傑出金仲獎楷模」之獎座及獎狀,彰顯榮耀。(詳細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拾貳、經費:
由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99年度預算內勻支。
 
拾參、組織委員會
【審議小組】:負責審議各縣市推薦之楷模資格、條件及書面資料等。

【籌備會】
召 集 人:楊耀龍
副召集人:盧火金、林金雄、李同榮、陳振坤、陳富強、吳俐潔、簡慶林
籌備會主任委員:張嘉綸
籌備會副主任委員:鄧振權.蘇雯英
籌備會委員:陳俊光.黃兆堂.余陞華.徐勝國.趙永康.陳淑華.陳紹慶.林焜明.趙鴻毅.盧歆亞
秘 書 長:翁江源
總 幹 事:鄭永河
秘    書:溫淑媛.黃俞蓁
 
拾肆、附註
當選楷模將透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各界表揚並將其具體事蹟刊登於本會刊物,廣為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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