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討論提案:
(一)(提案人:秘書處)審理會員退會事宜。
(二)(提案人:紀律仲裁委員會)商議因應配合新竹縣政府函轉內政部96年加強不動產交易安全宣導實施方案:「
(1)配合實施方案於跑馬燈或文宣內加註『不動產買賣、租賃介紹請委託領有合法不動產經紀業者認證標章之經紀業者辦理。』等文字。
(2)如發現「違法從事不動產經紀業務者,請向當地地政單位提出檢舉(電話:03-5518101轉3330或3370) 」」,倘本會收受檢舉函件時,應如何辦理以符「人必歸業,業必歸會」政策,請審酌並公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