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我們有提到農地工廠合法化需要多出的代價?
今天我們就來聊聊政府有推行甚麼方式來改善這個農地工廠吧~~
參考農委會2015年度農地分類分級或果予以修正,全國農地產量為79萬公頃;直轄市、縣(市)應維護面積則分別為0.6萬公頃至8.9萬公頃不等。
供農業生產及其必要之產銷設施使用,除公共設施或公共事業外,應避免做非保育目的之開發行為。
透過環境敏感地區查詢機制,確認農地總量維護情形。
產業發展需要便更特定農業區應優先盤點既有產業用地閒置利用情形,並應選擇非屬優先保留之農地資源;農牧用地申請農舍,應避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並應兼顧區謂合理性及其環境敏感特性。
應依據農地分類分級成果,配合劃定、調整適當之土地使用分區,經農業主管機管確定據農業生產條件或仍屬供農業生產使用者,應限縮土地使用管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