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在外走跳 難免都會遇見一些壞房東&壞房客
阿明今天就要教教大家
如果遇見哪些事情是可以提前終止租約的呢?
我們一起看下去吧
1.房屋有重大瑕疵 例如:海砂屋、輻射屋、…等。
2.房東不履行房屋修繕義務,例如:房屋漏水不處理、地版或天花板出現裂縫、…等。
3.房屋存續部分無法使用,例如:租屋本體遭到拆除,僅存浴室可以使用、營業用租賃物無法繼續營業…等。
4.房客非法使用租賃物,例如:住宅非法當作營業用途、房客有賣淫,吸毒等行為。
5.房客遲繳租金,租金超過兩期以上未繳納,經催告後仍不繳納。
6.房客未經房東同意將租賃物轉租,例如:房東當二房客、房客經營日租套房…等。
以上幾點都是阿明大方向的整理,
希望房東和房客都能互相尊重,才能維持長久的租賃關係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