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南投世界茶葉博覽會
內 容:
2010南投世界茶葉博覽會「南投好好玩、消費獎不完」摸彩活動辦法
主辦單位:南投縣政府
一、活動辦法:
1. 個人自99年4月1日起至6月27日期間在南投縣境內消費,不論使用現金、刷卡,消費達1,000元,可持發票、免用統一發票收據及農產品出售農產之收據兌換摸彩券一張,並請先行整理及計算以便換領。統一發票於蓋上兌換章後發還或統一收存捐贈縣內公益團體。免用統一發票收據及農產品收據,則於兌換摸彩券後,由本府收存備查,不予發還(發票及收據營業地址須為南投縣商家方可兌換摸彩券)。
2. 兌券地點:南投市中興新村中興會堂前服務台。
3. 兌券期間:配合本縣舉辦茶業博覽會期間,自99年6月19日至6月27日止,共計9日,兌領時間為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下午4時以後兌領之摸彩劵列次日抽獎;另6月27日活動最後1日,兌領時間提前在下午3時截止)。
4. 抽獎時間:為兌券期間每日下午4時至5時,連續抽獎9天。
5. 請將摸彩券之摸彩聯註明個人基本資料後,於現場投入兌換處之摸彩箱。並請保留存根聯,以利活動期間或活動後領取摸彩品。
6. 外縣市民眾得以郵寄方式參加摸彩活動,請至活動網頁下載摸彩券兌換郵寄單,依照郵寄單內容辦理,並請於99年6月17日前寄達摸彩活動小組。
7. 每次抽獎,未抽中者可保留繼續參加下一次抽獎,愈早參加,中獎機會愈多。
8. 公開抽獎後,得獎名單公佈於南投縣政府網站,並以郵件或電話通知得獎人。
2010南投世界茶葉博覽會「南投好好玩、消費獎不完」摸彩活動辦法 主辦單位:南投縣政府
一、活動辦法:
1. 個人自99年4月1日起至6月27日期間在南投縣境內消費,不論使用現金、刷卡,消費達1,000元,可持發票、免用統一發票收據及農產品出售農產之收據兌換摸彩券一張,並請先行整理及計算以便換領。統一發票於蓋上兌換章後發還或統一收存捐贈縣內公益團體。免用統一發票收據及農產品收據,則於兌換摸彩券後,由本府收存備查,不予發還(發票及收據營業地址須為南投縣商家方可兌換摸彩券)。
2. 兌券地點:南投市中興新村中興會堂前服務台。
3. 兌券期間:配合本縣舉辦茶業博覽會期間,自99年6月19日至6月27日止,共計9日,兌領時間為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下午4時以後兌領之摸彩劵列次日抽獎;另6月27日活動最後1日,兌領時間提前在下午3時截止)。
4. 抽獎時間:為兌券期間每日下午4時至5時,連續抽獎9天。
5. 請將摸彩券之摸彩聯註明個人基本資料後,於現場投入兌換處之摸彩箱。並請保留存根聯,以利活動期間或活動後領取摸彩品。
6. 外縣市民眾得以郵寄方式參加摸彩活動,請至活動網頁下載摸彩券兌換郵寄單,依照郵寄單內容辦理,並請於99年6月17日前寄達摸彩活動小組。
7. 每次抽獎,未抽中者可保留繼續參加下一次抽獎,愈早參加,中獎機會愈多。
8. 公開抽獎後,得獎名單公佈於南投縣政府網站,並以郵件或電話通知得獎人。
二、獎項內容: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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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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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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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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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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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100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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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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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1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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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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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晶電視32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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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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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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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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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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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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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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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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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衣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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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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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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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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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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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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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3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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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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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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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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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22台(最後2日每日23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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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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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葉、農特產品、住宿券、溫泉券、餐劵及遊樂區門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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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數量抽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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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領獎事宜:
1. 領獎人於中獎名單公佈後30日內完成領獎手續,逾期領獎經二次通知仍未領取者,喪失領獎資格。
2. 依所得稅法規定,獎品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須列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超過新台幣20,000元者,須先繳納10%扣繳稅款(外籍人士不論金額一律扣繳20%)後,始得領獎。
3. 機車得主應自付領車各項稅費,並須配合主辦單位出席頒獎活動。
4. 兌獎時須核對國民身分證,並至主辦單位指定地點領取或自行載運,委託他人代領者,應出具委託書。
四、注意事項:
1. 摸彩券遺失,不得要求補發。
2. 摸彩券資料填寫不齊者,將喪失抽獎資格。
3. 所有參加抽獎活動者之個人資料,應與摸彩券內所載之資料相符,若有冒用、盜用他人資料或詐欺之情事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得獎資格。如獎品已發放,中獎人須將已領之獎品歸還,若涉法律責任,並應自行負責。
五、活動諮詢方式
1.活動服務專線:049-2222000或南投縣境內市話或行動電話直撥1999。
2.活動網頁:南投縣政府網站http://www.nantou.gov.tw/
六、其他: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修訂活動辦法之權利,並得隨時公布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