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內容: 壹、【時 間】:98年01月09日(星期五)下午2時正 貳、【地 點】:新天地餐廳北區店(台中市崇德五路345號04-22438222) 參、【出席人員】:本會理監事 理事應出席二十七人,實際出席二十二人。 出席:林金雄、黃雲鑑、林輝龍、吳俐潔、黃俊欽、蔡順和、余福洲、蘇祥裕、、林弘偉、何兆烈、何錦郎、沈祐青、張文龍、陳蒞生、林佳瑢、陳茂盛、吳政芳、蘇雯英、陳富強、謝如光、張有希、蔣政良
肆、【主 席】:林金雄理事長 紀錄:賴秘書 伍、【主席致詞】:略 陸、【貴賓致詞】:略 柒、【通過本次會議議程】:通過 第一案 提案單位:監事會 案由:本會97年10至12月份經費收支報表,提請審議案。 說明:本會97年10至12月份經費收支情形。(第3頁) 決議:照案通過。
第二案 提案單位:監事會 案由:本會97年度決算案,提請審議案。 說明:見附件(第4頁) 決議:照案通過。
第三案 提案單位:監事會 案由:本會98年度預算案,提請審議案。 說明:見附件(第5頁) 決議:照案通過。
第四案 提案單位:理事會 案由:本會98年度工作計畫案,提請審議案。 說明:見附件(第6-8頁) 決議:照案通過。
第五案 提案單位:林金雄理事長 案由:會員大會討論案。 說明:擬訂會員大會時間、地點 決議:3/11日於台中召開會員大會
捌、【臨時動議】: 第一案 提案單位:吳俐潔常務理事 案由:建請全聯會成立專責委員會推動與內政部、農委會協商農地銀行事宜。 說明:因農地銀行問題一直未能與內政部、農委會協商符合本業之要求,故建請全聯會成立專責委員會處理相關事宜 決議:照案通過。
第二案 提案單位:吳俐潔常務理事 案由:建請全聯會編列預算聘請專業律師輔助處理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法令..等相關問題。 說明:因法規委員會事務繁多,事涉專業,故建請全聯會聘請2名以上專業律師幫忙處理不動產管理條例修法事宜,為各公會不動產業者,集思廣益共同發聲。 決議:照案通過。
玖、【自由發言】: 拾、【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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