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文 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 2月 12日
發文字號:省不動產(109)字第006號
密等及解密條件:
附件:
主 旨:轉知內政部109年2月6日台內地字第1090270610號函,敬請 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說 明:
一、 依據全國聯合會109年2月11日房仲全聯雄字第109024號函辦理。
二、 依據內政部109年2月6日台內地字第1090270610號函辦理。
三、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267/1989/2253號制裁委員會制裁名單更新訊息,
已刊登於內政部地政司網站之防制洗錢專區
(https://www.land.moi.gov.tw/chhtml/news/91),
敬請轉知所屬會員知悉。本消費者保護方案自即日起實施,
敬請各會員公會依說明辦理。
四、 檢附法務部調查局109年2月5日調錢貳字第10935504780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