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文 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2月5日
發文字號:省不動產(108)字第062號
密等及解密條件:
附件:
主 旨:公開徵求不動產經紀業微電影故事題材,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
會員公司踴躍參賽。
說 明:
一、 依據全國聯合會108年12月5日房仲全聯雄字第108200號函辦理。
二、 為協助推動不動產健全發展,打造優質產業形象,擬拍攝不動產經紀業微電影,
增進產業宣傳並樹立良好社會形象,以專業、積極、 正面、撼動人心為主題,
公開徵求微電影故事題材。
三、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以下 簡稱全聯會)
四、 類型及字數:舉凡個人經歷或同業間發生之真實故事改編,字數在 500-1000 字間。
五、 資格:
1. 所有從業人員(不限年資、不限國籍) 。
2. 限未曾在實體或虛擬媒體或平台締約授權、出版、銷售的作品,方能參賽。
3. 所有參賽者須擁有參賽作品完整著作權,不得侵害他人相關權益。
六、 收件時間及方式:
1. 即日起至 108/12/20(五)18:00,以郵寄送達、傳真、E-mail 寄送參賽作品始屬有效。
若有未寄達、上傳失敗或上傳參賽稿件資格不符,需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2. 寄件資訊:
收件人: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
會址:100 台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 20 號 7 樓
傳真:(02)2358-2536
E-mail:[email protected]
敬請於送達後來電(02)2358-2535 廖秘書確認
七、 評審辦法:
1. 評審作業:由全聯會微電影工作小組及影視專業人士擔任評審, 若作品未達水準,
得由評審委員決定從缺或不足額。
2. 主辦單位隨時保留解釋及修改比賽規則之權利,並對比賽結果擁有最終決定權。
八、 揭曉與獎項:
1. 揭曉日期:將於 108/12/26 於全聯會官網公告,並於 2 月底前頒獎。
2. 獎項:(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及規定辦理,稅金代扣)
首獎一名:獎金 30,000 元,獎狀乙紙。
貳獎一名:獎金 20,000 元,獎狀乙紙。
參獎一名:獎金 10,000 元,獎狀乙紙。
佳作五名:獎金 2,000 元,獎狀乙紙。
3. 得獎者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屬全聯會,作品得重製、改作、公開傳 輸、編輯、出版、
公開展示、公開上映、公開播送、數位化或其 他商業用途等目的利用,不須另行支付任何費用。
4. 所有上傳之參賽作品請確保著作權為參賽者所有,若有發現剽竊 他人作品之爭議,
主辦單位有權將參賽作品刪除。此外,如因參 賽者參賽作品侵害第三人權利或違反法令致全聯會
受第三人迫償 或主管機關處分時,參賽者應賠償全聯會所產生之一切損失及費用。
5. 本次徵件活動各項辦法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隨時修正, 並公佈於全聯會網站,
不個別通知參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