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文 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2月15日
發文字號:省不動產(108)字第009號
密等及解密條件:
附件:
主 旨:轉知臺南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會員公司舉報詐騙案件,敬請 轉知轄下會員知悉並請多加注意。
說 明:
一、 依據全國聯合會108年2月14日房仲全聯雄字第108035號函辦理。
二、 全聯會日前收受台南市公會舉報詐騙案,稱該轄下仲介人員葉銘欽於臺南市某仲介公司任職(此人 50 年次,身高約 160 公分,腳有小兒麻痹),以尋找友店配件方式,向買方收取斡旋金後即消失,目前已有三起受騙案件,現已向警方報案,為免各會員公司再度受騙造成損害,若發現此人至各會員公司配件時,請立即報案處理。
三、 轉知如上訊息,敬請各會員公會轄下會員多加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