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紀錄 » 107年01月22日省不動產(107)字第005號

受 文 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01月22日

發文字號:省不動產(107)字第005號

密等及解密條件:

附件:全國聯合會公文1份

 

主  旨:敬請各會員公會再次通知轄下會員多加申請使用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集保所)建制之「洗錢防制查詢系統」,並協助於用印後轉送集保所辦理,敬請 查照。

 

說  明:

    一、依據全國聯合會107年1月18日房仲全聯雄字第107013號函辦理。

    二、法務部正式委託集保所建制洗錢防制查詢資料庫,以利本業進行確認及審查買賣交易當事人之身分,全聯會業於107年1月10日發函通知(諒達)。

三、據洗錢防制法第七條規定,未對進行客戶審查程序及留存資料者,將處指定之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惟近日接獲集保所來文通知,目前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僅34家申請查詢使用,使用率相當低,故全聯會再發函請各會員公會轉知所屬會員務必多加利用。

四、綜上,敬請各會員公會依旨揭內容辦理,以免會員遭主管機關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