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紀錄 » 106年11月30日省不動產(106)字第059號

受 文 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1月30日

發文字號:省不動產(106)字第059號

密等及解密條件:

附件:全國聯合會公文1份

 

主旨:全聯會將於106年12月14日(星期四)下午4點召開『委購及委售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條文修正會議』,地點:高雄市左營區博愛二路767號9樓,高雄漢來國際宴會廳巨蛋會館金凰廳,敬請  查照。

 

說明:一、依據全國聯合會106年11月29日房仲全聯雄字第106164號函辦理。

 二、內政部業於106年10月31日召開委買委賣定型化契約及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會議,會後決議本會須提出建議版本,因事涉產業權益,爰邀集全國各縣市公會理事長共同討論。

 三、敬請各會員公會理事長務必撥冗出席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