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文 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0月27日
發文字號:省不動產(106)字第057號
密等及解密條件:急件
附件:全國聯合會公文1份
主旨:內政部將於106年10月31日(星期二)於臺北召開『委買委賣會議』,因事涉產業權益,全聯會將提前於當日106年10月31日(星期二)下午1點召開各縣市公會理事長『委買委賣會前會』,敬請 查照。
說明:一、依據全國聯合會106年10月27日房仲全聯雄字第106155號函辦理。
二、內政部訂於106年10月31日召開委買委賣定型化契約及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會議,內容涉及服務報酬階段式收取及違約罰則等議題,事涉產業權益,故有召開會前會之必要。
三、敬請各縣市公會理事長撥冗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