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文 者:內政部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07月19日
發文字號:省不動產(106)字第043號
密等及解密條件:普通件
附件:第九屆第二次理事會議紀錄1份、借用同意書
主旨:檢送 本會「第九屆第二次理監事聯席會議紀錄」乙份,敬請 鑒核。
說明:本會「第九屆第二次理監事聯席會議」已於106年07月13日(四)假天成大飯店1樓天悅廳/臺北市忠孝西路1段43號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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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屆第2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會議記錄
一、時 間:106年07月13日(四)下午2:00
二、地 點:天成大飯店1樓天悅廳/臺北市忠孝西路1段43號
三、出席人員:本會全體理監事
理事應出席21人、實際出席17人
出席理事:吳俊邦、許清淵、陳文祥、蘇銘聰、陳俊明、連育德、蔣政良
鍾換仁、韓傳彰、羅吉秀、夏念祧、陳宏輝、游聖宏、鄭順津
詹廷有、連勝雄、吳櫂霆
請假理事:施順雄、蘇祥裕、賴秋霖、王法治
監事應出席7人、實際出席 5人
出席監事:張有希、蔡進發、陳信彰、鍾榮益、游進宗
請假監事:邱慶倫、廖健豪
列席名單:新竹縣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 邱振瑋 理事長
宜蘭縣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 邱麗錞 理事長
花蓮縣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 柯嘉忠
四、主 席:吳俊邦 紀錄:張登勝
五、主席致詞:略
六、來賓致詞:略
七、報告事項:略
八、提案討論:
第一案
提案人:監事會
案由:本會106年度第二季結算財務報告,提請審查案。
說明:本會106年度第二季結算財務報告,請參閱附件一。
辦法:擬報請監事會議通過。
決議:全數通過。
第二案
提案人:理事會
案由:審議關於本會會址會務人員變更及薪資水電補貼乙案,提請審查案。
說明一:會址變更至南投縣草屯鎮正興街104號。
說明二:會務人員由張文馨擔任秘書乙職(兼職),張登勝擔任幹事乙職(兼職), 薪資補貼比照以往,二人總計每月補貼薪資貳萬元整。
說明三:因本會並無固定會址故借用正興房屋辦公室做為新址並比照以往補貼
水電費用每月新台幣參仟元整。
辦法:擬比照之前會務辦理。
決議:全數通過。
第三案
提案人:理事會
案由:提請理事會聘任柯嘉忠先生為本會無給職總幹事乙職。
說明:柯嘉忠先生任花蓮縣公會總幹事期間認真負責獲得好評,特聘為本會總幹事。
辦法:
決議:全數通過。
第四案
提案人:理事會
案由:討論本會派任全聯會會員代表,各縣市席次案。
說明:本會章程沒訂定全聯會的會員代表席次如何分配,每到全聯會選舉時,必產生爭議,所以本屆必須訂立一個規範,列入本會章程。
辦法:建請各位理監事討論並達成共識,此案經理事會議通過,送交第九屆第二次會員大會決議。
決議:經理監事討論後,一致決定在全聯會第三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提案,提案內容:「先向全聯會爭取該有的保障和席次,方案1:以營保基金家數比率給予本會席次,方案2:則每個縣市公會都有基本席次(4〜5席)的保障,會員家數多的縣市公會也按其比率再分配多一點的席次」。
九、臨時動議:無
十、自由發言:略
十一、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