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文 者:各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07月10日
發文字號:省不動產(106)字第040號
密等及解密條件:普通件
附件:全國聯合會公文1份、內政部公文1份
主旨:檢附法務部訂定有關「重要政治性職務之人與其家庭成員及有密切關係之人範圍認定標準」(詳附件),敬請轉知所屬會員,請 查照。
說明:一.依據全國聯合會106年7月7日房仲全聯雄字第106095號函辦理。
二.轉附內政部106年7月3日內授中辦地字第1061353445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