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新聞 » 105/11/14賣房左手換右手避稅 財政部:會清查移送

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新制今年上路,立委余宛如表示,傳有人以高於市價將房產賣給自己成立的公司,再將房子出售,導致名目上虧損且可適用盈虧互抵,財長許虞哲表示將清查並移送。

 

房地合一實價課稅今年上路,財政部原本預估首年目標可達8400件、稅收新台幣20億元,但截至目前為止,稅收僅約10億元,遠不如預期,民進黨立委余宛如今天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上質詢許虞哲新制稅收不如預期的原因。

 

許虞哲表示,房地合一新制稅收不如預期,主要是與房地產市場交易冷清有關,「交易少,稅收就會變少」。

 

不過余宛如指出,目前房地產市場上出現「左手換右手」的現象,有民眾將自己的房產,以高於市場價格賣給自己成立的公司,再將房產以市價售出,名目上是賠錢出售,但就能符合房地合一新制「有獲利才課稅」的規定,且營利事業虧損還可10年內盈虧互抵,藉此逃漏稅。

 

許虞哲表示,此種以不正當方式獲益的做法,在稅法上雖符合規定,但可能有背信問題,財政部會指示轄下單位嚴格清查,若查獲不法將移送相關機關處理。

 

另外,余宛如提及,目前全台設籍住宅有844萬餘戶,其中屋齡逾30年的住宅達384萬戶,佔比逾45%,都更需求強烈。現行都更條例規定,都更戶取得使用執照後,地價稅、房屋稅減半徵收2年,但近年房屋標準單價、公告地價大漲,牽動不動產持有稅負,對都更戶及準備都更的民眾形成阻卻效果,恐影響都更推動。

 

對此許虞哲表示,內政部已與財政部研議,將都更戶地價稅、房屋稅減半徵收的時間延長為4年,「但仍有人認為不夠,因此還在研議中」;另外針對「協議合建」者可比照「權利變換」,享土地增值稅及契稅減免優惠。

 

(轉自YAHOO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