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新聞 » 105/11/10地價稅自用宅補申請 延11月底

地價稅本月開徵,漲幅過高引發民怨。財政部賦稅署長李慶華昨表示,9月22日前符合自用住宅條件者,若未申請適用優惠稅率,可延長至11月30日補申請,已繳稅者可以退稅。據估計,這次地價稅調高後,一年地價稅查定數收入950億元,較去年增加240億元。

 

行政院副院長林錫耀昨下午在民進黨中常會報告此事。對此,總統兼任民進黨主席的蔡英文表示,針對行政院的因應措施,務必要讓民眾充分了解自身權益,自用住宅者可以申請。民進黨發言人邱莉莉也補充,地價評議調整是在今年1月1日由馬英九政府公告實施。

 

財政部次長蘇建榮表示,自用與非自用稅率分別為千分之1、千分之10,差距5倍,在9月22日之前符合自用住宅條件的人,允許在11月30之前補辦適用優惠稅率千分之2,若9月22日之後才符合條件的人,明年才能申請。

 

針對公告地價調升至少3成,納稅人無法負擔,是否可以分期繳納?蘇建榮說,過去高雄、台北在金融風暴時,均有分期繳納措施,財政部則已授權地方政府,可自行制訂緩繳或分期繳納措施。

 

李慶華表示,所謂符合自用住宅條件,也就是本人、配偶加上直系親屬在土地上有設戶籍,無出租營業行為,總面積都市土地不逾3公畝,非都市土地不逾7公畝,都可申請適用自住住宅優惠稅率千分之2。今年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戶數較去年增加約11萬戶。

 

李慶華指出,財政部和內政部已建立房屋稅地價稅基檢討調整平台,已邀集財政地政學者估價專家,讓地價稅房屋稅趨近實價交易登錄的交易,儘量利用大數據資料來作合理評定,若稅基繼續上漲膨脹,稅率也將會一併討論,如有必要會修法,但房地稅負以自用住宅從輕為前提不會改變。

 

媒體報導宜蘭縣農舍用地公告地價涉及重新評定議題,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強調,經查證係部分地區公告地價查估錯誤,需要辦理更正,而非媒體報導的全面重估。

 

(轉自YAHOO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