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新聞 » 105/10/18租越久省越多 財部讓利 推新制地上權

房市不振,加上公告地價大漲,衝擊國有地地上權案招標,為此,財政部特別修訂地租計算方式,改採「部分固定、部分浮動」制度,今年第4批地上權、14宗招標案即可適用,租期越長,地租比舊制省越多。

 

國產署昨(17)日公告推出今年第4批、共14宗國有地設定地上權招標案,包含台北市2宗、台中市6宗、高雄市2宗,桃園市、花蓮縣、嘉義市、台南市各1宗,面積合計4.2公頃,權利金底價為新台幣39億5,778萬元,約市價的3至4成,存續期間70年,地租年息率為3.5%,適用可分戶移轉規定,訂於11月21日開標。

 

國產署副署長邊子樹說,近年房市低迷,地上權案標脫率也每況愈下,自2012年的5成、2013年4成4、一路掉至去年的3成3,今年前3批更因公告地價大漲,標脫率僅剩1成8。但他表示,地租新制上路後,應可使標脫率止跌回升。

 

國產署指出,地租新制已於9月22日修正通過,本批招標案即可適用。至於3.5%的地租年息率中,有1.2%隨公告地價調整,另外2.3%則依決標簽約當期的公告地價為準,不隨申報地價調整而變動,應可降低因公告地價調漲的風險,增加投資人投標意願。

 

以公告地價10萬元、每3年調漲10%為例,得標簽約當年的地租為3,500元,3年後地價調漲,若按舊制計算則租金調升為3,850元,但新制中僅1/3地租隨公告地價調整,因此地租僅調升至3,620元。依此計算,第10年起地租為舊制的84%,到第70年,地租僅需舊制的41.5%。

 

瑞普萊坊市場研究部副總監黃舒衛說,國產署調降權利金之後,最關鍵的地租,也跟著降低,將持有成本的66%,鎖定在得標當年的價格,大幅減少業主投資的不確定性,只要產品條件好,脫標機率可望大增。

 

(轉自YAHOO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