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新聞 » 105/08/16地上權租金擬部份浮動 最快9月中上路

公告地價大漲,使國有地設定地上權招標不順,財政部國產署初步定調,擬將地上權年租金從完全與公告地價連結浮動制,修正為「部分固定、部分浮動」制,以降低業者投資風險性。目前方案已報財政部審核,最快9月中可拍板上路,也確定不會回溯舊案。

 

配合內政部政策,今年地方政府大幅調高公告地價,平均漲幅達30.54%。由於地租隨公告地價調整,使地上權住宅住戶的租金大增,台中市西屯區、太平區的地上權案,年租金就翻漲5.1、1.3倍,再加上房市不景氣,嚴重影響業者參與國有地設定地上權招標意願。

 

為降低投資風險,國產署已召開2次座談會,積極檢討可行方案。根據國產署初擬方案,未來地上權租金將改採「部分固定、部分浮動」制度,將地租分拆成兩部分,其中一部分按決標當年度的公告地價計算,另一部分則按照地價稅調幅進行調整。

 

國產署副署長邊子樹說,現行《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作業要點》規定,地上權的地租以土地申報地價年息的1%至5%計算。若地租年息率為3.5%,其中地價稅率為1%,另外的2.5%按決標當年的公告地價估算,即此部分為固定價格;至於1%的地價稅則隨公告地價逐年浮動。

 

不過,也有部分學者認為,1%的地價稅部分可適度反應國產署作業成本,不一定會維持1%,審議小組將會在每次開標前開會確認。

 

邊子樹解釋,新制與舊制最大的差別在於,可減少公告地價與地租的連動性,避免長達50年或70年的地上權案因公告地價調漲而租金翻倍,也可增加業者投資誘因,比起維持現制或訂定年租天花板上限,更能有利降低投資風險。此外他也認為,公告地價今年一舉調漲屬特殊情形,未來應不致於出現類似的情況。

 

國產署指出,新修正的作業要點目前已送部簽呈中,最快9月中旬可上路,修正公布後,9月釋出的新一批國有地設定地上權招標案即可適用,且新制確定不溯及既往,過去的案子則仍維持原制繳交年租金。

 

(轉自YAHOO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