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新聞 » 105/08/10北捷商用不動產空置損失逾2億 監院糾正

監察院今天表示,台北捷運商用不動產102年租金收益報酬率僅1.39%,102年至104年空置率高達3成,空置損失高達新台幣2到4億元,監察院通過提案糾正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監察委員高鳳仙調查指出,台北市政府捷運局經管的捷運商用不動產,102年總值為新台幣150億餘元,實際建物出租毛利僅2億餘元,租金收益報酬率僅1.39%;且102年至104年整體空置率分別為36.06%、34.38%及28.13%,3年總平均空置率為32.86%,台北市及新北市分別為18.91%、62.93%,均遠高於國泰房地產指數的6.73%、15.08%。

 

監察院指出,部分不動產得出租或終止租約後逾6個月未出租,甚有完工後從未出租者,自102年起至104年止空置期間損失,估算達4億2000餘萬元,捷運局估算(扣除6個月作業期間、6個月重新招租期、使用準備期,依市場機制扣除空置率)為2億7000萬餘元,顯示捷運局長年經營管理不善。

 

監委表示,部分台北市政府捷運局經管的商用不動產由於辦公室坪數太大或太小、無附屬停車位、管理費偏高、公設比過高、餐廳設於3、4樓、招標對象限於文創產業、無臨時卸貨區等原因,規劃設計未能確實符合市場需求,在經營管理上,欠缺有效的誘因,致使空置率多年居高不下,迄今仍未提出有效對策,核有不當。

 

監委調查報告另指出,台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基金管理委員會,每屆僅召開2至3次會議,能否真正發揮管理委員會功能,不無疑義。此外,部分專家學者由機關人員擔任,是否妥適,有待釐清。

 

監委表示,專家學者身分擔任委員,竟有請假而由代理人出席情形,不但於法無據,更失去聘任專家學者擔任委員意義,實有未洽;捷運商用不動產的經營管理,在執行過程中,如執行成效不佳,允應隨時檢討及時反應現況,避免影響經營績效,一併要求台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確實檢討改進。

 

(轉自YAHOO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