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新聞 » 105/05/29房屋稅暗漲 南市10萬屋主瘦荷包

地方政府財政困難,調漲不動產稅收成為挹注財庫法寶!台南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通過明年房屋標準單價調漲草案,南市府開第一槍預定下月中公告,平均漲幅1.2倍,並溯及「民國90年以後設籍的房屋」均適用,估計有10多萬戶明年房屋稅將上揚,民眾痛批「搶錢」

台南市政府稅務局
4月召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會中做出有關房屋構造標準單價「調漲並自動溯及民國90年以後設籍的新、增、改建房屋均適用」決議。依新決議的標準單價調整方案,將連帶造成「房屋現值」提升,房屋稅將自然增加

稅務局估算,全市
60多萬住戶中,有10多萬戶明年房屋稅平均調漲1.2倍,預計可增加房屋稅收近2成。其中,新建透天厝的漲幅最高,集合式住宅漲幅相對較低

市府稅務局長張紹源表示,台南市房屋標準單價,從民國
73年以後就沒有調整過,此次調整主要是因為房屋稅條例規定「房屋標準價格每3年評定一次」,加上財政部要求,才召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進行調整,全台其他12個縣市也都在進行房屋標準單價調整作業中

張紹源說,新的標準單價溯及「民國
90年以後設籍的房屋」均適用,是因為長期以來沒有調整所致;同時,市府在考量財政、稅收、公平性等因素後,選擇此一對市民衝擊最小的方案。目前草案尚待市長核定,可能還有變數

不過,有民眾認為,台南市為
6都之一,但公共建設水準難以與台北市、高雄市並列,但多數縣市的房屋標準單價調整,都採新標準單價實施年度新設籍房屋才適用,鮮少「追溯回推」,擺明了就是先計算財政缺口,再量身訂作一套適用的增稅規則來填補,根本是「搶錢」

對此,稅務局解釋,儘管財政部
99226日曾經規定,重行評定的房屋標準單價,僅適用於重行評定後的新、增、改建房屋;但財政部又於103115日廢止前述規定,並授權地方政府視實際情形自行決定適用原則。台南市召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決議溯及「民國90年以後設籍的房屋適用」,完全合乎法令。


(轉YAHOO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