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的刻板印象是台灣資金多,企業很容易取得資金,但台灣資金充斥和企業是否可以借到錢,無法畫上等號。臺北市租賃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陳鳳龍表示,銀行是吸收大眾存款,風險承受度低,銀行縱有浮濫的資金,也不見得會借給需要資金的中小企業。
他指出,特別是經營服務業的企業,若沒有很好看的資產負債表或者財務報表,或者即使有不動產作抵押,可能也無法貸到全額,不足的部分只能做個人信用貸款,借款利率不但高,借款期間也不固定。
據銀行局公布資料,在今年2月底銀行手中就有9.156兆元資金無處可去,其中對中小企業授信餘額降到5.38兆元,而且連兩個月金額下降,減少金額更高達683億元。
陳鳳龍說,因此,租賃業扮演著一個關鍵貸放資金給中小企業的角色,彷彿就像中小企業的「奶媽」一樣。由於租賃公司非吸收大眾的資金,可以承受較高的風險,租賃業所承受的風險會反映在價格,缺資金的中小企業正因有租賃業資金及時挹注卻可以輕易解決流動性問題,正也是中小企業經營時關鍵時期可以持續經營的關鍵性因素。
正因為租賃業給予企業資金融通方式彈性大,國內有相當多知名企業在企業草創初期都是租賃業的客戶,這就是租賃業對台灣經濟成長的貢獻。
但陳鳳龍說,租賃公司也不是萬能,也不是對有資金需求的中小企業都能有求必應,就過去資料估算,租賃業只能滿足無法向銀行借到錢百分之三十、四十的資金需求。
其實目前租賃公司的結構以及租賃公司往來客戶的需求和30年前有很大的改變,截至現今為止,租賃公會的會員去年就增加6家,增加至目前的36家。金融機構轉投資有16家,表示銀行也認同租賃公司有其存在必要及需求;企業集團投資有7家;車商轉投資有7家另外還有外商體系有6家包括台灣歐力士、統一東京、台灣菱聯、IBM等。
政府一直喊「金融創新」之際,陳鳳龍表示,金融服務應該要創新不應只匡架在現有的銀行體系,更何況中小企業資金需求是無法在現有架構上被滿足的,即使在業務受限的情況下,租賃公司仍做到3,200多億元,如果法令可以再開放,即可讓中小企業資金需求能更有效被滿足,這結果到最後仍會反映在國家整體經濟成長。
(轉YAHOO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