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險業者表示,地震險額度不是保得愈高愈好,保額太高超過房屋實際價值也不見得可以理賠,因此,該投何多少金額可以請產險算一算。房屋造價若超過150萬元可投保「超額地震險」或「擴大地震險」;投保「輕損地震險」或「綜合居家險」或「擴大地震險」,牆壁龜裂、磁磚破裂即可理賠。
因目前房價動輒千萬元起跳,即使住宅地震基本保險有150萬元的保障,仍和實際有相當大的缺口。因此,產險公司表示,可以根據房屋的現金價值足額投保,加保「超額地震保險」,以加強房屋保障。
例如在台北市總樓數12層樓房,每坪造價是8.4萬,若有40坪,總造價約336萬,因此建議投保「超額地震險」投保金額約336萬即可,即使投保500萬,日後也只能理賠336萬,換言之「多保無益」。
此外,若投保「基本地震險」,若是房屋倒塌未達「全損」、「半損」或者「不堪居住時」理賠標準,也是無法獲得補償150萬元,更遑論房屋只有內部牆壁龜裂、磁磚破裂、玻璃震碎的項目,或者屋內動產損失,若是要將這些項目納入保障則是可以投保「輕損地震險」或者「居家綜合險」才能提高政策性保險不足的部分,讓自身財產保障更加周延。
(轉YAHOO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