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市冷清,但繼承房屋的棟數卻在增加,房仲發現,截至今年10月止,繼承棟數達4萬865棟,年增2.4%,增加973棟,若是到年底達4.8萬棟,將會創下史上新高。
現行遺產及贈與稅的稅率已於2009年調降為10%後,繼承與贈與移轉棟數逐年攀高,不過今年開始,贈與潮冷卻,為7年來首次下滑,但繼承棟數卻一枝獨秀。
依過去移轉數據,預估今年應該多於去年,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指出,由於繼承扣除額較高,加上因繼承移轉的房地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與契稅,此外,近年人口老化速度加快,應是繼承增加的原因。
徐佳馨分析,近年來房地產價值居高不下,遺產總額中減除免稅額達1200萬元,加上繼承而移轉的土地房屋不課土地增值稅、契稅,對於長期未移轉,土地增值稅驚人的標地,只要繼承人不複雜,或是已經寫妥遺囑,家人間彼此有共識,身後處理可能更為划算。
此外,即使房地合一上路,財政部考量個人如未及出售即死亡,繼承人取得房地的時點及原因難以控制,允宜將被繼承人取得時點納入考量。
只要符合交易的房屋、土地是納稅義務人於103年1月2日至104年12月31日間「繼承取得」,且納稅義務人及被繼承人持有期間合計在2年內;或是交易的房屋、土地是被繼承人於10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且納稅義務人於105年1月1日以後繼承取得兩種狀況,可以選擇適用非房地合一的舊制。
不過,並非所有房地產都會讓子孫買單。徐佳馨表示,過於偏僻、難以開發的山坡地、林地、鄉間房地產,或是產權複雜、具爭議的不動產等標的,往往因為還得負擔地價稅或房屋稅高額持有成本,被子孫視為燙手山芋,反而容易落得無人繼承的下場。
(轉自YAHOO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