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不動產說明書已上路,信義房屋調查發現,9成民眾不知道買房可索取不動產說明書,有76%的民眾不會看說明書重點。
信義房屋表示,信義房屋董事長周俊吉早在26年前就促成台灣第一本「不動產說明書」問世,當時法令並無強制要求,這份說明書對當時的房仲交易,界定出基本的服務準則,也為日後整個產業的制度化保障開啟新局。
最新10月1日啟用的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後,消費者買賣房屋將有更大的保障,然而大多數報導皆聚焦在「成屋需標示凶宅」及「預售屋禁止標示漲幅」上。
信義房屋調查卻發現,達90%的民眾不知道買屋可索取不動產說明書;88%的民眾不知道「不動產說明書」與「標的說明書」並不相同;76%的民眾就算拿到「不動產說明書」也不知道該看哪些重點。
信義房屋客戶服務部專案經理鄭啟新特別提醒消費者注意修正的內容,除了凶宅外,還要注意「看環境」以及「看停車位」兩部份。
「看環境」部份是指,新版說明書要求房仲業者應針對銷售中的不動產,調查房屋物件周邊半徑300公尺範圍內的重要環境設施,所謂的「重要環境設施」並非僅限於嫌惡設施,舉凡巿場、超巿、學校、警察局、醫院、寺廟等重要設施,均應標示說明,讓消費者在購屋時,有足夠資訊做出最適合己身需求的選擇。
「看停車位」則要留意新版不動產說明書中,是否詳細記載車位類型、性質、形式、大小、載重等資訊。鄭啟新表示,業者可協助測量停車位尺寸,但是停車位的所在位置及條件設計,也是車輛可否順利停放的關鍵。他建議消費者購屋時可駕車實地試停,以避免購買車位後,遭遇難以停放的問題。
鄭啟新強調,即使法令已明文規定,但仍有賴消費者主動索取,並仔細閱讀不動產說明書,才能保障自身權益
(轉自YAHOO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