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說明書」新制10月1日上路後,買賣過程全面透明化,未來在買賣不動產說明書將會增列是否為凶宅、工業住宅等現況說明,揭露更多物件資訊,全面透明化買賣過程。房仲業指出,除資訊更透明,賣方要是隱瞞影響交易的重要項目,除可能面臨解約或是減少價金,也可能吃上詐欺的刑事官司。
近幾年房地產交易市場熱絡,買賣間的消費糾紛也隨之增加,太平洋房屋整理出近3年的房地產消費糾紛件數發現,前3名分別為房屋漏水問題、隱瞞重要資訊及終止委售或買賣契約。為維護消費者權益,內政部修正「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從10月1日起實施。
太平洋房屋法務室資深協理蔣美龍表示,這次新版不動產說明書修正,最受矚目的是新增之凶宅調查,依內政部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所謂「凶宅」指建物專有部分於產權持有期間是否曾發生兇殺、自殺、一氧化碳中毒或其他非自然死亡之情形。
新規定加重經紀人調查義務的同時,也要屋主善盡告知義務。
住商不動產加盟行政處協理吳光華指出,該說明書只針對經紀業調查責任,並非對賣方的出賣義務規範,因此房仲必須要善盡調查責任,不然將以消保法懲處,但賣方要是有影響到交易的重要項目隱瞞,例如凶宅、海砂、輻射等,沒有告知,未來除可能面臨解約或是減少價金,也可能吃上詐欺官司。
蔣美龍說,由於房地產交易金額龐大,將影響上百萬、上千萬甚至上億元,攸關消費者的權益,而且交易資訊愈透明,也可以避免買賣房產糾紛。
台灣房屋智庫資深分析師陳炳辰表示,因修訂後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事項增訂應記載受託銷售的不動產周邊重要環境設施,未來購屋者可以更明確了解居家生活氛圍。
(轉自yahooTV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