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度地價稅將在11月起開徵,財政部提醒,自用住宅、工業用地等可適用地價稅優惠稅率,想要申請的民眾手腳要快,必須在9月22日前辦妥優惠稅率申請手續,以免錯失合法節稅的機會。
財政部賦稅署官員表示,許多民眾買房子後,以為只要遷入戶籍,沒出租或供營業使用,就可視為自用住宅,而忽略了必須向稅捐處提出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的申請,才能適用優惠稅率。
今年度地價稅開徵期間為期1個月,民眾若有自用住宅用地,必須在本月22日前向稅捐處提出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的申請,才能適用千分之2的優惠稅率。官員說,若逾期申請,要到次年才能適用,提醒民眾把握時機。
官員提醒,土地所有權人如有變更,土地若仍是自用住宅用地,新所有權人應在今年9月22日前提出申請,否則就按一般用地稅率課稅;若是收到稅單才申請,要到隔年才能適用優惠,兩者稅率相差四倍之多。
另外,已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的土地,若有贈與、繼承或自益信託而移轉者,新所有權人若要繼續適用千分之2的優惠稅率,也必須在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前),重新提出申請。
官員提醒,房屋已拆除、無法供自用住宅使用者,或是戶籍已全部遷出,即使有居住事實,也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應在戶籍遷出 30日內向稅捐機關申報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以免被補稅帶罰。
依據統計,103年度地價稅總計發出778萬385件稅單,總稅額達到 705億元4799萬元,無論件數與稅收金額均比去年微幅成長。其中, 地價稅發單戶數比去年增加11萬2,087戶,成長1.43%。
(轉自yahoo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