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新聞 » 104/08/19賣傾斜屋前屋主、仲介判賠152萬元

新北市蔡姓男子在中和區買三樓公寓,裝潢時才然發現買到921地震傾斜屋,怒告前屋主、仲介和房仲公司求償。高等法院審理認定刻意隱暪房屋傾斜暇疵,判決前屋主、仲介、房仲公司連帶賠償蔡152萬餘元。

 

蔡姓男子提告指出,2012年5月經房仲公司林姓仲介介紹,以1,180萬元向王姓男子購買中和區永安捷運站附近公寓三樓房屋。裝潢時才發現房屋因921地震傾斜,經土木技師鑑定房屋向左、向後傾斜,又花錢修復房屋,去年向法院提告請求房屋折損、修復費用共194萬餘元。

 

王姓前屋主辯稱,921地震後曾委由土木技師鑑定房屋向左傾斜但不嚴重,不影響日常生活,他才在房屋現況說明書勾選「未發生」,且告知林姓仲介此事,林也帶蔡看屋用尺測量天花板角度,放球在地板滾動測試傾斜度,最後依現況交屋,他沒有賠償責任。

 

林姓仲介說,蔡看過房屋且知道房屋傾斜,因此價格較低廉,買屋投資,他沒有隱暪瑕疵。房仲公司說,林只是房屋仲介,房屋是否傾斜超過林的專業能力,林也無調查義務,該公司不用負賠償責任。

 

高等法院審理認定,王姓前屋主在房屋現況說明書勾選「未發生火災或其他天然災害,造成建築物損害」,與林姓仲介刻意隱暪房屋傾斜瑕疵,判決兩人連帶賠償該屋斜傾折損房價152萬餘元,房仲公司因未盡監督責任,亦負連帶賠償責任。

 

(轉自YAHOO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