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文 者:全體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08月13日
發文字號:省不動產(104)字第058號
密等及解密條件:普通
附件:全國聯合會公文1份1頁、勞動部文宣1份3頁、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1份21頁(頁碼P5-P25)
主旨:轉附全國聯合會有關「不動產經紀營業員專業訓練機構團體之認可將需通過勞動部所訓練品質規範」之相關資訊,請 查照。
說明:轉附全國聯合會(文號:房仲全聯雄字第104115號),有關「不動產經紀營業員專業訓練機構團體之認可將需通過勞動部所訓練品質規範」之相關資訊,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