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文 者:內政部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07月23日
發文字號:省不動產(104)字第053號
密等及解密條件:普通
附件:第八屆第七次理監事聯席會議紀錄乙份、房屋租賃契約書影本乙份房屋稅單影本乙份、建物權狀影本乙份
主旨:本會會址變更乙案補件,敬請審核。
說明:
一、復 貴部104年07月16日台內團字第1040052692號公文函。
二、有關本會會變更乙案,檢附第八屆第七次理監事聯席會議紀錄乙份、房屋租賃契約書影本乙份、房屋稅單影本乙份、建物權狀影本乙份,敬請審核。